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票為3.20股。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不需要納稅。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A股股權登記日為2006年3月6日。
4、復牌日:2006年3月8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5、自2006年3月8日起,公司股票簡稱改為“G華資”,股票代碼“600191”保持
不變。
一、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股東會議情況
包頭華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簡稱“公司”或“華資實業”)已經2006年2月27日召開的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表決結果于2006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內容
1、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簡介
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將按各自持有公司非流通股的比例,向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執行33,488,000股股份對價,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執行的3.20股股份。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后,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將獲得上市流通權。
2、方案實施的內容
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實施為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股票為3.20股。
3、對價安排執行情況表
三、股權登記日和上市日
1、股權登記日:2006年3月6日。
2、對價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8日,本日股價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四、證券簡稱變更情況
自2006年3月8日起,公司股票簡稱改為“G華資”,股票代碼“600191”保持不變。
五、股權分置改革實施辦法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對象為:截至2006年3月6日15:00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A股股東。
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方案的股票對價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帳戶。每位股東按送股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大小排序向股東依次送一股,直至實際送股總數與本次送股總數一致,如果尾數相同者多于余股數,則由電腦抽簽派送。
六、改革方案實施后股份結構變動表
七、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預計時間表
八、其他事項
1、咨詢辦法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包頭華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久利
電話:0472-6957548 6957240
傳真:0472-4190473
2、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股東的持股數量及持股比例將發生變動,但本公司總股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凈利潤等財務指標均不會因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而發生變化。
九、備查文件
1、公司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公告;
2、北京市華聯律師事務所關于包頭華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法律意見書;
3、《包頭華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特此公告。
包頭華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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