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方又添新傷 配股投資項目被認定為贓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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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7日 09:17 上海青年報 | |||||||||
早就已經負債累累、官司纏身、連年虧損并處于退市邊緣的*ST圣方(資訊 行情 論壇)(000620),近日又添“新傷”。其七年半前的配股投資項目———“二號發電機組”,被牡丹江市公安局階段性認定為涉案贓物,并已被發還受騙單位。為此,*ST圣方不得不在財報中剔除目前賬面價值約7000萬元的固定資產。 本報記者 薄繼東
公告稱,2006年2月24日*ST圣方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關于牡丹江熱電廠二號發電機組被詐騙案件偵查工作階段性結論》。偵查結論指出:*ST圣方前身牡丹江石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喜生系利用偽造的市政府會議紀要騙取了牡丹江熱電廠的二號發電機組,原牡石化及其董事長王喜生的行為涉嫌詐騙。公安局同時告知*ST圣方,二號發電機組已被作為涉案贓物發還牡丹江熱電廠(牡丹江熱電有限公司)。 *ST圣方表示,將在公司資產中剔除二號機組,調減固定資產、累計折舊以及期初未分配利潤等財務數據。同時指出,公司此前已經在財報中全部剔除了二號發電機組的委托收益。該股的獨董、會計專家張俊瑞和吳曉根對此均表示同意,其中張俊瑞還“呼吁管理層盡其所能,把公司風險降低到最小程度。” 由此,*ST圣方無疑又遭受到了一次重創,并為當初自己的詐騙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然而,記者也注意到了這樣一個事實:1997年11月受騙上當的熱電廠,直到2005年4月5日才向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不知其中有何特殊原因?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