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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纖等三公司對價亮相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5日 16:15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任小雨

  今日,吉林化纖、大地基礎、海虹控股三公司股改方案登場,其對價方案主要以送股為主,并于近日復牌。

  吉林化纖股改對價方案為每10股獲得2.8股股份,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共計送
出5438.88萬股股份。

  大地基礎股改對價方案為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26275804股股份作為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獲取流通權的對價,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3股股份的對價。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富龍集團特別承諾:鑒于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并未明確表示進行

股權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東富龍集團承諾將代為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墊付股權分置改革所支付的全部對價股份,股權分置改革后,宏源證券及信達資產所持有的股份若上市流通,應向富龍集團支付代為墊付的對價股份或者經過富龍集團同意。

  為了解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富龍集團占用公司資金的問題,富龍集團承諾:保證今后不再發生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行為;保證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通過現金或資產的方式償還2005年底經營性占用資金38018062.55元(以公司2005年年報

審計數為準),并將所持有的公司2000萬股股權辦理擔保凍結手續,若不能在2006年12月31日前償還經營性占用公司的資金,則將通過拍賣凍結股權的方式歸還占用公司的資金;保證今后發生的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在正常期限內結算。

  海虹控股股改對價方案為,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合計送出75433841股股份,其中中海恒送出22459018股股份,除中海恒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東送出52974823股股份(每10股送出2.19股);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2.5股股份的對價安排。

  提出股改的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規定期滿后,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個月內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在24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非流通股股東特別承諾: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兩項條件后方可開始減持:A、海虹控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成36個月后;B、海虹控股連續三年經審計凈利潤年增長率不低于30%后。

  觸發上述初始減持條件后,中海恒承諾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果減持,則減持價將不低于24.5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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