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業股權激勵計劃修訂稿出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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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4日 09:55 證券日報 | |||||||||
本報訊 今日,《深圳市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訊 行情 論壇)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辦法(修訂稿)》公布。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對象為公司管理層。據《修訂稿》受讓激勵股權的業績考核指標如下:以公司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基本業績考核指標,其中:(一)2005年度,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7%;(二)2006年度,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9%;(三)2007年度,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1%;四)若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期延長至2008年度,則2008年度,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1%。
董事會負責審議批準股權激勵計劃的分配計劃,其實施期間為自2005年度至2007年度分三期實施(2005年度為第一期,2006年度為第二期,2007年度為第三期)。若第三期實施完畢后仍有剩余股份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期可延長至2008年度。 管理層受讓激勵股權的每股受讓價格為公司2005年中期財務報告每股凈資產3.89元。管理層分三期受讓激勵股權,每期受讓的激勵股權數量如下:第一期受讓的激勵股權數量不少于可受讓激勵股權總量(即公司總股本的6%)的1/4,不高于可受讓激勵股權總量的2/5;第二期累計受讓的激勵股權數量不高于可受讓激勵股權總量的4/5;第三期受讓激勵股權數量包括當時可受讓激勵股權總量中尚余的全部股權。若第三期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完畢后,仍有剩余股份的,剩余股份可延長至2008年度補充受讓,補充受讓條件與第三期受讓條件相同。 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中的股權是指公司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深圳市國資委承諾按公司2005年中期財務報告每股凈資產出讓占總股本6%的股份即1522萬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對象為公司管理層,包括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監事會主席、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工會主席、部門正職等集團總部專職管理人員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分配系數為公司董事長為1,總經理0.9;監事會主席0.8;公司副職(含相應職級人員)0.48;部門正職(含相應職級人員)0.07。每年個人可受讓激勵股權數量=當年可激勵股權總量/Σ公司管理層分配系數×管理層個人相應的分配系數。 但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受讓激勵股權:(一)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二)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三)具有《公司法》規定不得擔任董事、監事、經理情形的。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終止管理層受讓激勵股權:(一)最近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二)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修訂稿》同時稱,公司在完成了相應的業績考核目標時,可以計提一定比例的長期激勵基金,僅用于支付管理層受讓激勵股權所需款項。長期激勵基金的計提比例由董事會另行制定,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冷 焰)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