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發展15億貸款案和解希望渺茫 開庭進入倒計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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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9日 15:08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柯志雄 北京報道 “一次平淡的質證” 離和解越來越遠,深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000001,SZ)與北大青鳥(資訊 行情 論壇)——站在北京城建(資訊 行情 論壇)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城建東華”)、北
2月16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程序庭第一次質證,也是雙方的第一次正式“交手”。代表深發展出陣的是共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基礎建設項目法律事務部負責人袁冬梅與同事李勇,而代表另一方出陣的是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協民法專業委員會委員高悅以及同事武雷、張燕、張保生。 “一次平淡的質證。”高悅如是說,“雙方只給了一輪質證的機會,沒有展開辯論,只就證據真偽做了陳述。” 據參與質證的法律人士透露,原先預估第一次質證中會出現兩個焦點:關于證據真偽的交鋒以及法庭是否采納變更訴訟請求——去年年底深發展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以東華置業與城建東華為被告的訴訟后,又在今年1月18日提出變更訴訟請求(詳見本報2月10日14版報道《深發展變更訴訟請求 北大青鳥自認“冤大頭”》)。 然而,預想之中關于證據真偽的交鋒并沒有出現。 在此前的公告中,深發展稱,東直門交通樞紐項目的權益人東華置業為15億元貸款提供了不可撤銷擔保函。 2月16日的質證中,深發展代理人出具了這份證據,但金杜律師事務所一位參與律師說,對于這份重要證據,代理律師表示是由深發展提供的,卻不能明確陳述其來源——根據深發展此前提及該證據的公告,一般而言,要求深發展代理方明確陳述:該證據是由東華置業何時由何人通過何途徑交給深發展的,“法庭也不是很滿意。庭上使用的證據要有個合法的來源”。 開庭倒計時 記者從金杜律師事務所了解到,在深發展方于1月18日提出變更訴訟請求之后,被告方也把自己的意見書面提交給法庭。“我們不同意增加訴訟請求,因為已經過了法定期限。”金杜律師事務所一位參與律師說。 出乎被告一方意外的是,深發展方代理律師并沒有當庭提出變更訴訟請求。“本來這次程序庭上就應該決定了。如果這次受理變更訴訟請求的話,可能相應的證據就要做變動——或增加或刪減證據,法庭要給我們布置重新的質證的期限。但現在法庭還是根據原來的訴求來審理。”金杜律師事務所一位參與律師說。 這意味著將于3月底開庭的該起訴訟,依據目前的情況而論,主要針對的仍將是2004年8月底北大青鳥等五方簽訂的《和解協議》的第一條第二款。 3月底的開庭時間,并不是深發展及其代理律師與被告方要面對唯一的最后期限。對于前者而言,接下來的一周中,他們要以書面的形式把所有證據的來源寫清楚,然后提交給法庭;而對于后者,法庭讓他們來推薦鑒定機構。 在此前的調查中,記者從多方了解到,除了前述擔保函外,關于證據的爭議還涉及另一份東華置業與江蘇某建筑公司的總包合同——就是依據這份合同,東方一線的14.4億元中有數億元轉入該建筑公司的某分公司,但這筆款項中的大部分又在其后被劃出。 2月17日,本報記者致電該公司董事長,但無人應答。一位知情人士說,目前這份證據還不是爭議的最大焦點,但隨著訴訟的進展將日益顯得重要——在深發展如今面對的略超15億元的本息或有損失中,劃往城建東華賬戶的7億元以及劃往該建筑公司的這筆款項,兩項合計就占了接近3/4。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