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股東倒向張良賓 趙曉輪駁斥朝華集團政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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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4日 09:42 上海青年報 | |||||||||
本報訊 (記者 薄繼東) 朝華集團(資訊 行情 論壇)(000688)前實際控制人張良賓等人緊急罷免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趙曉輪等人職務的“政變”,時隔數日之后,遭到趙曉輪方面的強烈駁斥。昨日,趙曉輪一方首次對“緊急罷免”事件作出了回應——通過專業證券報發表了書面說明。 質疑陳昌志是否具備董事資格
據悉,張良賓等人在趙曉輪一方4名董事沒有出席的情況下通過董事會決議罷免趙曉輪等人職務的依據是朝華集團公司章程140條之規定,即“遇特殊情況需董事會立即作出決議的,在有1/2以上的董事在場的情況下,可即行召開董事會緊急會議”。 朝華集團共有9名董事,其中趙曉輪一方4人,張良賓等朝華集團舊人馬4人,另一人為公司第三大股東浙江天聲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陳昌志。正是由于陳昌志倒向了張良賓,才令張良賓一方獲得了超過半數的董事席位,并有資格舉行董事會緊急會議。 趙曉輪一方的質疑正是針對陳昌志的董事資格展開的。據稱,朝華集團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9名董事中,獨董為董事會成員的1/3,即3人。而董事會在日前增補陳昌志為公司董事前,董事會6名非獨董都在任,只有2名獨董提出了辭職。因此,在不修訂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只能補選2名獨董,不能增選1名非獨董。 事實上,在1月6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上,會議沒有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不過,會上趙曉輪一方對增補陳昌志為非獨董投下了贊成票。對此,趙曉輪一方的解釋是,“完全是為了維持股東和董事會的團結,減少分歧,顧全大局。” 據了解,1月11日,深證所對朝華集團1月6日臨時股東大會在未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變更董事會部分成員的做法提出了異議。 針對張良賓等人對趙曉輪以零成本取得公司的控股權后沒有履約注資的指責,書面說明稱,收購協議非常明白地表述:只有在新股東認為必要的時候,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對立信系列公司中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實行投融資1.5億—2.5億,通過解救立信有發展潛力的公司,借助發展來消化債務。 趙曉輪一方認為,戰略投資人香港亞王集團目前已投資近2.7億資本金(同西昌電力聯合推動總投資22億)到西昌電力工程,使本已癱瘓停工的水電工地得以復工。所以,依照合同規定,新實際控制人趙曉輪已經履行了收購合同中對“立信系有生存能力、能救活的公司必要時的投融資”義務,并將繼續負責任地履行相關的法定義務。 此外,書面說明還就“賤賣寧波照明電器公司”一事辯解說,該公司成立以來一直處于嚴重虧損狀態,該轉讓是經過朝華集團董事會的認真研究和同意的,程序合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