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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辦法頒布 G股高管集體變富豪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5日 04:22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證監會近期發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實施股權激勵,但問題公司、問題高管和獨立董事除外。

  辦法規定,最近一年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問題公司,不得實行股權激勵;激勵對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不包括獨立董事,最近3年內被交易
所公開譴責、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公司高管沒有股權激勵。

  辦法規定,擬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公司股份等法規允許的方式,解決

股票來源。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用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任何一名激勵對象獲得的股票累計不超過總股本的1%。(林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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