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辦法頒布 G股高管集體變富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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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5日 04:22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 |||||||||
證監會近期發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實施股權激勵,但問題公司、問題高管和獨立董事除外。 辦法規定,最近一年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問題公司,不得實行股權激勵;激勵對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不包括獨立董事,最近3年內被交易
辦法規定,擬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公司股份等法規允許的方式,解決股票來源。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所用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任何一名激勵對象獲得的股票累計不超過總股本的1%。(林蘭)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