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實被證監會罰款50萬 多項違規被查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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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0日 08:43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敖曉波) 記者昨天從證監會獲悉,證監會對于ST重實(資訊 行情 論壇)違反證券法一案,現已調查和審理終結。在2000年至2004年期間,公司在年報披露中不僅存在重大遺漏和虛報,而且還隱瞞了多起與德隆相關的擔保等違規情況。對此,證監會對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了警告和罰款。 由于受到德隆的拖累,ST重實2004年度的財務報告創下了每股收益-14.08元,每股
在2000年度的凈利潤1739.15萬元當中,虛假利潤達1423.86萬元,占當年年報凈利潤的81.87%;2001年度,公司實現總的凈利潤為1768.63萬元,虛假利潤為1287.6萬元,占當年年報凈利潤總額的72.8%;在2002年度和2003年度虛增的利潤也高達2658.21萬元。 另據證監會查實,德隆國際從1996年就通過重慶皇豐等關聯公司控制了ST重實。截止到1999年,德隆實際控制ST重實的股份為3007.4萬股,占總股本的50.12%。但在1999年至2003年的年報中,ST重實并沒有依法披露德隆與ST重實之間的控制性關聯關系。 除此之外,證監會還查出ST重實存在大量的違規擔保和未披露擔保。從1999年6月至2004年6月,公司直接對外有8筆信用擔保,共33800萬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也有7筆擔保,金額15800萬元。在2001年至2004年期間,公司為德隆旗下6家公司從事貸款或開具承兌匯票,累計擔保合同43筆,擔保金額為109947萬元。 針對以上違規行為,證監會責令ST重實進行整改,并處以罰款50萬元的決定。對直接責任人、公司的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羅敏給予25萬元的罰款,公司原董事長也被罰款20萬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