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國安披露股改方案 對價水平為10送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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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1日 10:11 證券日報 | |||||||||
本報訊 中信國安(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披露股改方案,其對價水平為10:3.2,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送3.2股的比例。具體方案要點:1、公司改革方案以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前公司股本結構為計算基礎,按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獲送3.2股的比例,由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東中信國安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總額為79479068股本公司股票作為其所持非流通股獲得上市流通權的對價。執行該對價安排后,中信國安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全部獲得上市流通權,并將按其承諾分批上市流通;流通股股東獲得的股票
2、為了建立股權激勵機制,使公司管理層、核心技術人員、核心業務人員等員工的利益與股東及公司利益相結合,中信國安有限公司同意:將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在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以不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作價,向中信國安擬定的股權激勵對象提供1650萬股中信國安股票作為實行股權激勵機制所需股票的來源。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將由中信國安董事會制定,經有關股東方確認和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中信國安有限公司對改革后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作出法定承諾: 1、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用于股權激勵的股票除外該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的規定)。 中信國安有限公司保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諾的,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中信國安有限公司聲明: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本承諾人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文 風)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