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澄清高管股權激勵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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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4日 10:17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記者 尹永強)針對部分投資者對G農產品(資訊 行情 論壇)高管股權激勵方案具體規則的制定及審議環節的疑問,該公司日前表示,公司制定該股權激勵方案時的本意就是要將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才能實施,以切實發揮全體股東對公司高管盡責行為的監督、約束作用。 在該公司的股改方案中,專門設置了“其他法人股股東承諾賦予公司建立管理層約
為此,該公司相關高管日前對本報記者表示:公司在制定該股權激勵方案時的本意就是,管理層認股條件和風險責任金等約束和激勵計劃的具體規則及激勵基金的具體提取比例將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制定,并提交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才能實施;而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則只是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必要前提條件。公司還表示,該股改方案在經流通股股東網絡投票及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之前,已經過了證券監管機構和各級國資委的嚴格審查、審批,上述職能部門的監督職責只能確保實現股權激勵“風險與利益共擔、激勵與約束對應”的原則,而不會允許“自己約束自己、自己激勵自己”情況的出現。 公司請廣大股東放心,管理層會嚴守承諾、勤勉盡責,兢兢業業把G農產品的經營業績搞上去并實現高速發展;而偏于嚴格的考核指標以及股東大會對具體約束、激勵規則的審議權,又將從制度上保障上述目標的實現。管理層在因取得優異成績而獲得激勵的同時,也將給公司股東帶來更大投資價值的增值。公司還呼吁廣大股東在彼此加深理解的基礎上,來共同推進方案的實施,以達到激勵機制的制定初衷,共同促進公司的健康成長,實現多方共贏,從而有力保護股改試點創新成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