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紡織 證監會豁免要約收購義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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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11:24 證券日報 | |||||||||
本報訊 深紡織今日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已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關于國有股權劃轉有關事項的批復,同意豁免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 深紡織表示,公司于2004年11月4日、2005年8月3日在《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刊登了國有股權劃轉致使控股股東變更及國有股權劃轉獲國務院國資委批復的公告。
近日,公司從控股股東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接獲通知,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5115號文《關于同意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并豁免其要約收購義務的批復》。 根據該批復,中國證監會對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告《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全文無異議,并同意豁免其因持有本公司16236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66.24%)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應當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并公告本次收購的進展情況,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 本次股權劃轉尚未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公司將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股權劃轉的進展情況進行持續披露。 根據收購報告書規定,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國有股權行政劃轉后,將持有深紡織國有法人股16236萬股,股份比例達到66.24 %,成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收購人的股東為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收購人100%股權,為收購人的實際控制人,對收購人履行出資人職責并直接監督管理。 截至本收購報告書簽署之日,本次行政劃轉的深紡織國有法人股16236萬股中的10700萬股已經凍結,劃轉方投資公司已承諾在劃轉過戶該股份之前,與相關各方協商辦理解除股份凍結的手續。 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稱,公司將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有利于全體股東利益的原則,不對深紡織的主營業務進行重大調整或改變。 此前,本次收購已經獲得國資委審核批準。(陸 豐)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