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高速擬每10股送2.6股 大股東做出增持承諾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1日 11:51 證券時報 | |||||||||
大股東交通集團做出增持承諾 本報訊(記者 水菁)粵高速(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公布股改方案,流通A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將獲得全體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2.6股股票的對價;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同時,大股東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廣東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廣東省交通發展公
另外,大股東交通集團為加強控股地位做出了增持股份安排:粵高速相關股東會議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十二個月內,交通集團或其全資子公司擬在市盈率不超過13倍的前提下,投入累計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擇機從二級市場增持粵高速流通A股股份。在增持計劃完成后的六個月內,交通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將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如在上述時間內出售,則全部所得歸上市公司全體股東所有。 公司股改保薦機構國泰君安指出,根據計算分析,粵高速非流通股股東為使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份獲得流通權,應向每10股流通A股理論支付的對價為2.1股。為保障流通A股股東利益,公司非流通股東決定為獲得流通權而向流通A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A股支付2.6股股份的對價。國泰君安認為,于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在無須支付現金或其他代價的情況下,其持有粵高速流通A股股數將增加26%,其擁有的權益也將相應增加26%。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流通A股股東實際獲得的對價高于理論對價,流通A股股東的利益得到了保護。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