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電老總畢亞雄提出四點建言 稱股改對公司有利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5日 05:2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并認為股改后公司質量提高,大盤藍籌地位更鞏固 北京消息 對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而言,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使全體股東的利益基礎更為一致,公司治理結構得到優化,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融資和資本運作效率將進一步提高,大盤藍籌的市場地位和形象更為鞏固。長江電力總經理畢亞雄說。
在評判長江電力股改實施的成效時,畢亞雄說,長電股改方案實施后,總股本由股改前的78.56億股增加到81.867億股,流通股股東持股比例由29.61%上升到33.16%。長電股改沒有對市場造成沖擊,平穩的股價表現有利于全流通環境下市場價值中樞的形成,重塑價值投資理念,對大盤的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市場的檢驗證明,長電的股改是成功的。 首先,長電流通股東利益在股改中得到真正保護。從股價看來,長電股改過程中股價平穩,方案實施支付對價后,公司股票報收于7.99元,實際較復牌前漲14.47%;復牌后,公司股價穩健。流通股股東不但沒有因股改遭受損失,反而獲得了至少相當于20%的股價上漲利潤。自8月15日股改方案實施至10月31日,長電股票50日均價為7.52元,呈現上漲13.08%的小幅填權行情。 其次,股改后三峽總公司持股比例由63%降低為60.46%,非流通股股東以較合理的改革成本獲得了所持流通股份的流通權。 畢亞雄說,長電股改從三峽工程的戰略地位出發,沒有采取簡單大比例送股的方式解決問題,保證了三峽總公司的控制力度,避免對市場形成沖擊;通過提高電價和認股權證,既保證了投資者利益,又為未來發展贏得保障;同時采取即期、近期和長遠的綜合措施,確保對流通股股東的當前對價和長遠回報,確保了不因改革使流通市值遭受損失的原則,實現了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結合長電股改實踐,畢亞雄提出了4點建議供各方參考: 一是在積極穩妥推進股改同時,切實采取綜合措施提高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建立上市公司優勝劣汰機制,真正完善資本市場融資和投資功能;二是根據新修訂的《證券法》、《公司法》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完善適應股改后資本市場資源整合的配套措施,促進股權流通,使資源配置效率不斷提高;三是調整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業績考核、會計核算、信貸政策等方面的規定,使股改相關政策銜接配套,強化控股股東、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及員工之間的共同利益基礎;四是切實發揮好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營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改的輿論氛圍。 作者:記者 周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