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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非流通股股東股改中表現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18:40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劉興龍

  7日,宏達股份的一紙公告吸引了眾多投資者的眼球,由于非流通股股東成都宏昌對本次股改持有異議不愿意執行對價安排宏達股份的第一大股東宏達發展決定以協議轉讓方式受讓其持有的股份。雖說在這之前也有針對股改的不同意見,但是也僅限于股改方案的設計上,如今,非流通股東站出來對股改說“不”,這還是頭一遭。

  按照宏達股份的股改對價方案,流通股每10股將獲付2.3股公司股票,這低于目前上市公司總體上的對價平均水平。按說,股權分置改革之后,非流通股東可以獲得流通權,因此,在對價水平可以接受的情況下,成都宏昌應該沒有理由反對。

  宏達股份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對價水平確實不高,他表示,主要是考慮到大股東宏達發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較低,股改之前,該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2.92%,為了保障控股地位,所以對價比例不能太高。

  對于成都宏昌反對本次

股權分置改革的具體原因,宏達股份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成都宏昌目前的財務狀況不佳,此前曾因為貸款的原因,將公司的股權進行了質押。由于此次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為送股,而成都宏昌又沒有資金對質押股權進行解除質押,來支付對價,因此,成都宏昌不同意股改。為使股權分置改革能夠順利進行宏達股份的第一大股東宏達發展經過溝通,決定以協議轉讓方式受讓其持有的股份。

  此次,宏達發展受讓成都宏昌持有的股份共計39 065 600股受讓價格為每股2.38元據上市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受讓價格是按照宏達股份每股凈資產上浮20%的標準確定的。

  從推出股改試點至今,宏達股份非流通股東不同意股改的情況并非是個別現象,從記者了解到的情況,兩方面的因素讓很多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東在股改面前顧慮重重,一是缺乏對價能力,如宏達股份就是這樣;二是持股成本不同,造成成本高的非流通股東動力不足,或是認為對價方案不合理。

  目前,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多種多樣,如送股、縮股、權證等,其中,送股、現金對價和增持承諾等方案都會存在非流通股股東的支付能力問題。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同,就連同一家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因此,就存在對價支付難和方案存在分歧的問題。

  例如,陽之光本月7日公告,對于股改方案未明確表示同意意見的非流通股股東,有權按照公司三季度的每股凈資產1.94元的價格向乳源鋁業出售所持股份。

  深振業也在公告中稱,鑒于深

長城、深建筑機械動力等4家非流通股股東未明確同意參與股改,建設投資同意先行進行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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