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立控股 修改方案提高對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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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18:36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潘紅敏 今日,華立控股(資訊 行情 論壇)公布了股改方案調整公告,將對價由流通股股東獲得每10股轉增5股的股份提高至每10股轉增6股,同時增加承諾。 華立控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0月31日公告以來,為了獲得最廣泛的股東基
根據雙方充分協商的結果,發起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華立控股非流通股股東委托公司董事會對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了修改,提高了原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對價數量,修改內容如下: (一)關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調整 原方案中:“1、對價安排的方式、數量。非流通股股東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進行對價安排,以公司現有流通股本14239.55萬股為基數,用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流通股股東獲得每10股轉增5股的股份,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2.511股的對價,非流通股股東以此獲得上市流通權。” 調整為:“非流通股股東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進行對價安排,以公司現有流通股本14239.55萬股為基數,用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轉增股本,流通股股東獲得每10股轉增6股的股份,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2.917股的對價,非流通股股東以此獲得上市流通權。” (二)關于非流通股股東特別承諾事項的調整。 原方案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非流通股股東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諾外,控股股東華立產業集團還做出如下特別承諾:對于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前與華立產業集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的非流通股份,如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前完成了股權過戶,華立產業集團承諾采取與自身原來所持股權相同的對價安排向流通股股東執行所對應的對價。” 調整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非流通股股東除已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諾外,控股股東華立產業集團還做出如下特別承諾: 1、對于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前與華立產業集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的非流通股份,如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前完成了股權過戶,華立產業集團承諾采取與自身原來所持股權相同的對價安排向流通股股東執行所對應的對價。 2、華立產業集團承諾,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之后的三十六個月之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條件的股份,其出售價格不低于每股5元。如出售價格低于每股5元,則其售出股份的收入應歸公司所有。在華立控股因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情況而導致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該設定價格將相應除權計算。”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