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業創新只為少送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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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09:50 四川金融投資報 | |||||||||
成都讀者盧先生E-mail留言:深振業(資訊 行情 論壇)推出第一個含認沽權利的股改方案,表面上看是在創新,其實是大股東想少送股。10送1.2股的對價也拿得出手,而那個認沽權利更是空殼子,一點用都沒有。權證還可以上市炒一下,這個權利只能用來行權,行權價又這么低,才4元/股,行權期也只有2個月,明擺著就是讓我們永世不得翻身,股民朋友們千萬別被這個認沽權利騙了,堅決投反對票!
成都讀者謝光基先生來信告知: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是真正的對價,等于是用你的骨頭熬你的油,流通股東獲利太少,我堅決反對,管理層也不應該提倡。 手機號為130××××3229的上海讀者馬先生留言:股改這樣解決又快又好:一律采用非流通股縮股,既減少了日后對大盤的拋壓,又提升了整個市場上市公司的質量,還不會牽扯B股、H股問題。股改本來就是為了解決非流通股的流通問題,以后大股東想控股,還可能引發回購,供求改變了,甚至會出現一輪牛市,如此,豈不是股民獲得了補償。 上海讀者唐女士熱線電話詢問:認沽權利和認沽權證有什么不同?深振業推出的認沽權利對我們有什么用處?別又是大股東騙人的把戲? 小結:深振業推出首個“認沽權利”,和“權證”相比,兩者最大的不同是“權證”可作為一種憑證上市交易,而“權利”卻不能交易;“權證”管理比“權利”更嚴格,申請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必須滿足諸多條件;“權證”上市交易后存在流通溢價,而“權利”則因不能上市交易而不存在流通溢價。知道了“權證”與“權利”的區別,相信投資者對深振業的“認沽權利”的價值將有更正確的評判。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