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煤電修改方案:每10股送3.8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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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6日 08:2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鄭州煤電(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發(fā)布公告,公司董事會于2005年7月25日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支付對價由原來流通股東每10股可獲付3.3股調整為每10股可獲付3.8股。 與此同時,鄭州煤電還在公告中追加承諾,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完畢后,鄭煤集團無論實施定向回購、向戰(zhàn)略投資者轉讓股份或在24個月鎖定期滿后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
修改后,作為第二批試點公司中唯一一家提出在股權分置改革的基礎上解決大股東資金占用問題的公司,鄭州煤電送股加定向回購綜合股改方案為:鄭州煤電非流通股股東將向流通股東每10股支付3.8股對價;股改完成后,鄭州煤電將通過定向回購控股股東最高不超過2億股社會公眾股,依法注銷來解決大股東長期占款問題;大股東承諾兩年內不減持,四年內減持不超過10%,在回購方案獲股東大會通過后,大股東承諾,最低出售價格為每股4.6元。 方案調整后,鄭州煤炭工業(yè)集團作為鄭州煤電唯一非流通股東,將向流通股東共支付8208萬股獲權對價,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東的持股比例將由73.33%下降至63.20%,而流通股東比例則將由26.67%上升至36.80%。 作者:記者 周帆 (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