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煤電新和成兩家上市公司提高對價支付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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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6日 07:48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玉萍 呂婧) 州煤電、新和成今日分別發布公告,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了修改,鄭州煤電對價水平由原來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3.3股調整為每10股獲付3.8股,新和成對價水平由原先的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3股提高到每10股獲付3.5股。 此外,鄭州煤電大股東鄭煤集團承諾,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無論實施定向回購、向戰略投資者轉讓股份、或在24個月鎖定期滿后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其持
新和成非流通股股東也修訂了多項承諾。其中,第一大股東新昌縣合成化工廠承諾: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24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此承諾期滿后,通過深交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數量占新和成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2%,在24個月內不超過5%。而且,在承諾期滿后的12個月內,只有公司股票在連續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16.18 元時,才可以出售股份。同時,承諾期滿后的12個月內,如果公司前一年(2006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以目前總股本計算的每股收益達不到1元,即使公司股票達到連續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16.18元的條件,也不上市交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