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力股份為何總違規 委托理財只收回半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5日 09:57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張震林) 近日,連續有投資者通過本報的熱線咨詢關于長力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的一些問題,經過整理,記者發現下面兩個問題,需要引起注意。 信息披露不合規 長力股份董事長李其祥7月21日接受某媒體采訪時,談到公司今后的發展,并將公司還
有投資者向記者咨詢,這位董事長如此表態是否符合信息批露規則?記者查詢后發現,到目前為至,公司尚未公布2005年半年報,也未對公司業績作快報和提示。此時公司董事長對業績具體情況的表態,并不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規則》中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還違反了中國證監會近期頒布的《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關系工作指引》當中有關“合規信息披露的原則”。 這位投資者表示,長力股份應對此公告說明。 委托理財收回不足半數 周末,還有位投資者向記者反映,根據長力股份2004年年報,去年2月長力股份出資1000萬元委托北京恒泰國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一年期投資理財,約定年收益率為8%,委托期限為2004年2月21日至2005年2月21日。但在委托投資中發生重大資產減值,恒泰國信無履約支付本金及收益的能力,公司實際收回本金364.87萬元。他希望了解公司對此有何應對措施? 記者查詢公司公開資料發現,為保障公司合法權益及降低資產損失,公司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截至2005年3月16日,以恒泰國信在委托資產管理專戶中市值154.8萬元的股票和資金余額364.87萬元抵償長力股份;二是對于上述資產與本金及收益合計1080萬元之差額資金560.3萬元,長力股份保留依法追索的權利。但是,目前尚不清楚,公司這筆委托理財的資金是否是公司上市募集的資金?公司如何彌補由于投資損失而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失,從而有效保護眾多流通股東的利益?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