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讓對價不畫餅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1日 11:54 證券時報 | |||||||||
□葉永春 股改試點就要結束,整個股改進程已到馬上要全面推開階段。對此,人們是否做好了迎接股改全面推開的思想準備呢? 遺憾的是,現在理論界還未及時去總結試點的經驗與教訓,更多的是繼續在埋頭研究
農產品方案確有新意,但本文無意對之作簡單的肯定或否定。筆者關注的是從該方案的特殊性中,如何找出帶普遍性的東西———對股改全局究竟有什么指導意義? 誰來承擔股改后流通市值面臨的風險 現規定股改后復牌不除權,但參與第一批股改的流通股股東通過股改獲得的對價,一復牌即被市場予以自然除權,而且,隨著大盤下跌,不可避免出現“貼權”。 現規定股改后,非流通股要到十二個月后才能部分上市流通,這本意是為了緩解擴容壓力,但同時卻使兩類股東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仍然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股價漲跌與控股方還是沒有多少直接關系,這與股改初衷相違背。因此,在股改后一年時間內,因大盤下跌引起流通市值損失的風險,只能繼續由流通股股東來承擔———這正是股改試點暴露出來的要害問題! 毋庸置疑,股改啟動后的股指下跌,既有股改因素,也有其他因素,問題是引起股指下跌中,股改因素應占多大比重?這又是難以量化的。正因為如此,筆者認為:盡管股改不是造成股指下跌的唯一因素,但在股改后的一定時期內,流通市值可能損失的風險,不應由流通股股東來承擔,而應由有權提出對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東來承擔!為什么?很簡單:因為,非流通股要流通,決不能通過犧牲流通股股東利益來實現;因為,流通股股東是分散的弱勢群體,要特別保護;因為,股改后非流通股股東獲益更大;因為,沒有法律上的規定,但有道義上的要求;因為,公道自在人心;因為,長遠利益要重于眼前利益,局部利益須服從全局利益;因為...... 誰來承擔股改后流通市值可能損失的風險?農產品方案作出的回答是:將賦予所有流通股股東股改實施日起第12個月的最后5個交易日內以每股4.25元,將各自所持農產品股票出售給深圳市國資委的權利。風險由提出對價方案的控股方來承擔,這就是農產品方案與眾不同的亮點!這就是農產品方案對股改全局的指導意義所在! 股改政策應鼓勵長期持股 上千家上市公司情況不一,農產品方案不可能被照搬照抄,但它體現出對流通股股東的負責———由控股方承擔股改后流通市值可能損失的風險,給其他股改公司起到了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每個想贏得社會尊重的股改公司的控股方,都應主動承擔起這個不應由中小股東承擔的風險。如果每個股改公司義不容辭擔當起這份責任,那必定能極大提高市場信心,何愁股市不會走牛?何愁股改不能成功? 可是,股改公司控股方的覺悟都會很高嗎?我們不能幼稚地將希望寄予此。因此,這就需要監管層從股改全局出發,從中國證券市場的誠信大局出發,頂住壓力,排除干擾,統一要求股改公司必須在對價方案中,承擔起股改后流通市值可能損失的風險。并且,明確對違反承諾的制裁措施,以取信于民。僅僅增加個可流通底價,或承諾股價低于某一價位進行部分增持,這些都是不夠的,解決不了股改后流通市值可能損失的風險。 股指下跌,流通股股東通過股改獲得的對價會消失殆盡;只有大盤上漲,對價才不是畫餅。因此,作為監管層,必須對規則加以改進,使政策確實起到鼓勵流通股股東長期持股的作用,使他們得到能從長期持股中獲益的明確預期,從而形成市場賺錢效應,吸引場外資金進場。 道理是顯而易見的,問題是監管層在總結試點工作時,是否能認識到農產品方案對股改全局的指導意義。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