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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電力修改方案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1日 11:28 證券時報

長江電力修改方案

  每10股增加2.7元保底權證收益;每年分紅比例不低于65%

   本報訊 (記者 李揚) 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流通股股東每10股又可額外獲得2.7元的保底權證收益,還能分享長江電力每年不低于65%的分紅比例。這是長江電力昨日對其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進行修改后增加的內容。

  新方案規定,派發認股權證的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獲派1.5份認股權證,行權價格為5.5元,認股權證存續期限則改為自權證上市之日起18個月。方案還增加了一項承諾,即在權證行權日,上市流通的認股權證持有人有權將所獲派權證以1.80元/份出售給三峽總公司。此外,方案對非流通股股東獲派權證進行了交易限制,三峽總公司及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所獲派權證不上市流通,僅可在行權日行權。

  新方案還提高了分紅比例。長江電力承諾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現金分紅比例將不低于當期實現可分配利潤的65%。

  據長江電力有關人士介紹,此次將行權價格確定為初步方案確定的行權價格下限,是為了提高權證的內在價值,提高權證的吸引力。縮短認股權證存續期是為了按期收購機組,更好地提高公司效益。該人士稱,為簡化程序,認股權證計劃將作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一部分提交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但由于部分中小投資者對權證還不夠了解,長江電力決定將認股權證計劃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其他內容作為一個議案、兩個表決事項進行分項表決。因此,認股權證計劃實施與否,將不會影響到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以及非流通股股東所持非流通股獲得的上市流通權。

  據測算,方案修改后,認股權證計劃若可順利實施,長電的流通股股東通過權證可鎖定至少每10股2.7元的收益,加上原有的每10股派5.88元的計劃,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可實得現金超過8.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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