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電力修改方案 追加認股權證提高分紅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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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1日 05:4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中化國際提高送股比例,華海藥業增加現金對價 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中化國際(資訊 行情 論壇)和華海藥業(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修改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長江電力明確了認股權證條款,并提高分紅比例,成為目前42家第二批試點公司中
長江電力將原方案中作為或有事項的認股權證條款予以明確。公司派發認股權證的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獲派1.5份認股權證,行權價格為5.5元;認股權證存續期限修改為自權證上市之日起18個月;增加一項承諾,在權證行權日,上市流通的認股權證持有人有權將所獲派權證以1.80元/份出售給三峽總公司;增加對非流通股股東獲派權證的交易限制,三峽總公司及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所獲派權證不上市流通,僅可在行權日行權。 長江電力同時提高分紅比例。公司承諾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現金分紅比例將不低于當期實現可分配利潤的65%。 長江電力表示,此次修改增加了三峽總公司認購認股權證的承諾,流通股股東每10股相當于增加了2.7元保底權證收益。也就是說,認股權證計劃若可順利實施,流通股股東通過權證可鎖定至少每10股2.7元的收益,加上原有的每10股派5.88元的計劃,相當于流通股股東每10股可實得現金超過8.58元。公告稱,在臨時股東大會上,認股權證計劃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其他內容將作為一個議案、兩個表決事項進行分項表決。公司認股權證計劃實施與否,不影響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以及非流通股股東所持非流通股獲得的上市流通權。 中化國際提高支付對價,將原方案每10股流通股獲送1.5股股票和5.58元現金,修改為每10股流通股獲送1.75股股票和5.58元現金。中化國際非流通股東中化集團還對減持和轉讓作出了更為苛刻的承諾。 華海藥業保持每10股送2.5股的股票對價不變,提高現金對價。修改后,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2.5元(含稅),非流通股股東將其應得現金分紅在繳納相關稅費后全部支付給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現金所得為每10股7.143元(稅前),其中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現金對價4.643元(稅前)。上市公司派現較原方案中每10股派現2元(含稅)提高了0.5元。 作者:記者 張喜玉 李銳 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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