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電力高層回應市場對于股改方案三大疑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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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5日 05:2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股利分配率不低于65%為何取消?電價漲幅為何減少1分?權證計劃為何成為或有? 北京消息 長江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昨日公布其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與前期方案相比,新方案有三處較大差異:原方案三峽總公司承諾將未來股利分配率上調至不低于65%,新方案取消此條規定;原方案稱葛洲壩電價上調0.03元/千瓦時,新方案將漲價幅度下調到0.02元/千瓦時;原方案中權證計劃處于重要地位,新方案則將其轉為或有事項,與方案實施
長電方案為何做出以上調整?昨日長電在京與機構投資者和電力行業部分分析師就方案進行了深入交流,針對南方基金研究總監蔣彤提出的三個疑問,長電高層進行了解答。 取消分紅率承諾。在這個問題上,長電聽取了部分投資者的建議。他們認為分紅比率變動系上市公司分紅的具體問題,與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支付對價無關,為了突出股權分置改革的對價,因此在公告條款中沒有提到該條款。 電價漲幅減少1分。葛洲壩電價提高,自然是在充分考慮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基礎上做出的決定。但在這個過程中,還要考慮葛洲壩電力用戶的切身利益。為此,從平衡國家和上市公司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長江電力最終確定了葛洲壩電價的提價幅度,比意向方案減少0.01元/度。 權證計劃成為或有事項。權證在意向性方案中處在重要的地位,而在公告中成為或有事項,這是因為,在與流通股股東的溝通中,多數投資者認為權證的價值有待進一步觀察。實際上,如果通過權證能夠募集到資金,這些資金將會明確地用來收購三峽機組,機組的收購是長江電力業績持續穩定增長重要措施,這將有利于所有投資者。但多數投資者認為方案太復雜。公司聽取投資者意見,考慮到長江電力未來發展,故將該條款設為或有條款。 作者:記者 周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