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建事件主角劉順新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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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30日 10:57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記者 李燁) 愛建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600643)原副總經(jīng)理、愛建證券有限責(zé)任公司董事長劉順新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法院近日作出判決。劉順新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2005年4月25日經(jīng)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劉順新等人以愛建證券名義,采用國債買賣、客戶保證金等形式,先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人民幣5億余元。劉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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