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方案:流通股東獲10送4股對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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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8日 10:49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龍可) 東方明珠(資訊 行情 論壇)今日公布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六家發起人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每10股送4股對價,總計支付8786萬股以獲取流通權。 目前,東方明珠非流通股東包括發起人股東和募集法人股東。其中,六家發起人股東一致同意按其各自持有的發起人股份比例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該公司的募集法人股東,在本次股權分置方案中既不參與支付對價,也不獲得對價。
在方案中,東方明珠六家發起人股東均承諾,其所持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后,六家發起人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各自出售數量占東方明珠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較為特別的是,六家發起人股東承諾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3年內其合計持有東方明珠股份的比例不低于51%。 募集法人股東則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