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上市公司 > 萬平涉嫌侵占ST天龍資金 > 正文
 

金正董事長被判職務侵占罪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5日 07:15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歷時一年的“金正萬平案”有了一審結果。昨日記者獲悉,因挪用上市公司資金,金正董事長萬平以“職務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晉中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控稱,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間,被告人萬平利用其為山西天龍集團(600234.SH)總經理、東莞分公司負責人、廣東金正電子公司實際負責人的職務便利,擅自將天龍集團東莞分公司2700萬元資金挪用給廣東金正公司使用,至今未還。
為購買東莞金正股東楊明貴股權,2003年1月至3月間,萬平擅自決定挪用金正公司賬戶內資金5筆共計3209.9萬元,支付到楊明貴指定賬戶,挪用資金至今未還。本月13日上午,法院沒有采納涉嫌挪用資金罪名,而是判處萬平犯有職務侵占罪。法院除作出上述判決外,還判決追繳萬平犯罪所得3209.9萬元返還廣東金正公司。對此,“萬平嫡系”多名人員商議后,將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據了解,今年37歲的萬平仍持有東莞金正65.91%股權,金正現在還是由“萬平嫡系”控制,萬平在獄中已授權好友王云代行“法定代表人”職務。

  萬平出事后,金正在成都的銷售沒受多大影響。金正碟機成都總代理李孝哲昨晚表示,金正經營情況比較正常。記者李永紅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 】【多種方式看新聞】【下載點點通】【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繽 紛 專 題
頭文字D
頭文字D精彩呈現
周 杰 倫
無與倫比精彩鈴聲
圖鈴狂搜:
更多專題 繽紛俱樂部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