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項將提交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朝華集團(000688)準備變更尚未使用的15310萬元募集資金,用于歸還銀行貸款。與此同時,法院已判令朝華集團償還貸款銀行30000萬元的本金、利息和罰息。
公告說,公司于2003年3月至2003年8月期間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簽
訂了累計人民幣金額20800萬元的借款合同,因借款合同糾紛,建行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朝華集團償還截止貸款全部還清日止的利息、罰息。現(xiàn)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追加訴訟請求》,追加判令朝華集團提前償還在該行的未到期貸款和現(xiàn)已到期的貸款累計人民幣9200萬元;請求判令朝華集團償還貸款本金共計30000萬元及截止貸款全部還清之日止的利息、罰息。
朝華集團今天的另一則公告說,公司準備將未使用的募集資金15310萬元變更用途,用于歸還公司在銀行的部分貸款。目前,該事宜未經(jīng)董事會討論,亦未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未履行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相應審議決策程序,同時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現(xiàn)經(jīng)公司監(jiān)事會提議并擬定,將此次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用于歸還公司貸款的事項作為2004年度股東大會的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完善其決策程序。
作者:記者 陳建軍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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