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發展董事長轉任獨董遭質疑 被指誠信盡責不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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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6日 08:11 中國證券報 | ||||||||
記者吳塵 深圳報道 由董事長直接轉任獨立董事,是否符合國內現行政策法規?最近幾天來,深發展(資訊 行情 論壇)(000001)外籍董事長藍德彰請辭,轉任獨立董事之事,引起投資者高度關注。昨日,本報收到署名為“深發展的一群小股民”發來的一份題為《關于深發展擬任獨立董事藍德彰任職資格的質疑意見》的傳真,就藍德彰的獨董任職資格提出了三點質疑。
該傳真主送單位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抄送的單位包括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部、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辦公司處、中國銀監會二部及深圳銀監局。 記者在第一時間聯系了深發展及深圳交易所有關人士。深發展董事會秘書徐進沒有正面回應記者提問,僅表示“一切以公司公告為準”。他同時強調,深發展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會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相關事宜。如果有新的需要披露的信息,深發展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披露。 深發展的一位獨立董事表示,據他個人了解,關于藍德彰的任職資格問題,深發展已事先跟有關部門溝通過,因此具體情況還應由董事會秘書處回答。另一位獨立董事則表示“不接受電話采訪”,并同意另約時間跟記者面談。此外,深交所負責深發展信息披露審核的工作人員表示,他目前尚未看到這份傳真,按照程序只有在深發展召開股東大會正式選舉藍德彰為獨立董事后,有關監管部門才會對其任職資格進行審核。 據悉,藍德彰于2004年12月14日至2005年5月16日期間擔任深發展董事、代理董事長,今年3月中國銀監會核準了其董事長任職資格。5月18日,深發展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已經同意藍德彰辭去董事長的請求,轉而推舉其為獨立董事。 上述股民首先質疑的是,藍德彰“此前任深發展董事長,其獨立性不符合規定”。他們在傳真中援引了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該規定對獨董的獨立性提出明確要求,即“本人及親屬(含即時及一年內)不得在公司內任職”。他們認為,藍德彰在深發展的任職經歷顯然與此不符。 其次,上述股民們認為藍德彰“誠信盡責不夠”。傳真列舉了深發展兩次公告作為佐證,稱“藍德彰在去年12月14日當選董事后的第一次董事會即缺席,在當選董事長后于今年1月11日召開的第一次股東大會既不親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主持會議,以致這次會議十分混亂,股民意見很大,社會反響極差! “兼職過多無法充分履行職責”是上述股民的另一點質疑。他們認為,“藍德彰除在深發展擔任職務外,還是摩根士丹利(中國)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以及上海銀行、南京市商業銀行的董事等,平時的工作主要在北京及美國,本次辭職的原因是到東京工作!币虼耍麄儗ζ涑浞致男新氊煹目赡苄浴吧畋頁摹薄 署名為“深發展的一群小股民”還在傳真中表示,深圳證券交易所最近發布的《獨立董事任職備案辦法》和《通知》是提高獨立董事選任的規范性和透明度、并利用社會監督加強獨立董事資格審核,推動上市公司治理的一項有效舉措。因此,他們希望通過這種意見反饋,“清查并及時制止有關違規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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