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平案涉訴6000萬挪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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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7日 08:59 新京報 | ||||||||
公訴方指控萬平涉嫌挪用廣東金正資金及供貨商樂仕嘉貨款 本報訊 (記者趙燕平)昨日,金正集團董事長萬平案在山西省晉中市法院進行二審。 昨日,該案雙方律師圍繞兩筆資金的定性問題展開了辯論,案子并沒有當庭宣判,
此前一審主要是雙方提供證據,除了在案件管轄權上有些爭論外,沒有展開實質性的辯論。而昨天的二審,公訴方和萬平的辯護律師關于“萬平涉嫌挪用廣東金正3209.9萬元用于購買楊明貴股權”以及“涉嫌挪用樂仕嘉貨款的指控”,展開了辯論。 關于萬平涉嫌挪用廣東金正3209.9萬元資金用于購買楊明貴股權,公訴人提交了三份主要的證據。 而萬平的辯護律師楊力則認為,對方的證據缺乏核心的東西,即這些證據不能證明萬平在何時、何地通過何種方式挪用了資金。 公訴人提起訴訟的另一筆資金,是關于萬平挪用樂仕嘉公款的。ST天龍(資訊 行情 論壇)曾經支付給金正上游供貨商樂仕嘉一筆2700萬元的貨款。 萬平家屬告訴記者,這起案件的實質是萬平同原天龍集團董事長田家俊以及原ST天龍副董事長宋新梅之間的矛盾。 記者昨日與山西省晉中市檢察院起訴部取得了聯系,該部工作人員表示,具體負責萬案的是一位宋姓檢察員,其他人對案件不了解,也無法回答記者的問題。截至記者截稿時,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