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茂化實華發生連續三個多月人為停產的嚴重事件,我們或許還沒有機會來思考這樣一個嚴峻的命題: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強勢大股東發生利益沖突且僵持不下的時候,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所代表的其他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正當權益究竟還能向誰主張?
茂化實華現在的處境類似于一個被綁架的人質:中石化方面想要贖回石化資產,但不能忍受北京泰躍的漫天要價,于是干脆切斷原料供應;北京泰躍則在以優惠價格獲得原料供
應的要求不被滿足后,一方面拒不清償欠款,另一方面繼續操縱茂化實華進行頻繁而大額的對外投資,用錯綜復雜的股權關系將中石化方面欲贖回的石化資產越藏越緊,同時不斷地以擔保貸款等方式從茂化實華抽取資金。
在雙方斗智斗勇的過程中,茂化實華這個可憐的人質被折騰得奄奄一息,一步步滑向噩夢的深淵:根據有關規定,茂化實華停產已經超過三個月,交易所隨時可以將公司股票予以ST特別處理;公司近年來業績本來呈上升趨勢,且一季度是石化產品經營旺季,以2003年1-3月公司凈利潤2807.60萬元來推算,停產的經濟損失是驚人的;北京泰躍操縱茂化實華不斷進行目的可疑的對外投資,其將給茂化實華的治理結構、盈利能力、財務狀況以及持續經營所帶來的傷害也是難以評估的。
茂化事件折射出部分市場參與者誠信意識的淡薄。據悉,當年北京泰躍在收購茂化實華控股權時,中石化方面曾經與之有君子協定:北京泰躍承諾將依法行使大股東職權,積極促使茂化實華通過再融資將主業逐漸轉為房地產及教育產業,并促使上市公司將其石化類資產以當時凈資產值出售給中石化集團或其指定公司。然而,北京泰躍成為茂化實華控股股東以后,并未認真履行承諾,卻加緊對外投資,近一年時間茂化實華累計投資已達3億余元;新設立的子公司和投資項目均受制于北京泰躍,而未給茂化實華帶來任何投資回報;同時,北京泰躍也沒有兌現加快主業轉型,將石化類資產回售予中石化的承諾,成為這次茂化事件的直接導火索。
茂化事件也透露出一些國有大企業市場觀念的欠缺。在與北京泰躍的博弈中,中石化被一些人扣上以大壓小、以壟斷壓制民企的大帽子卻難以辯駁,根本原因在于中石化還沒有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如果在北京泰躍收購茂化實華控股權時,中石化方面就明確提出未來的原料供應適用新的價格并簽署正式合同,同時就石化資產的回售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其今天的尷尬局面應該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茂化事件還暴露出資本市場監管的軟肋。據了解,泰躍系控制的上市公司一度達5家之多,目前實際控制的還有茂化實華、景谷林業和湖北金環。通過實際控制若干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機構,借資本運作的名義,以股權抵押、交叉擔保、對外投資等方式抽取上市公司資金,是近年來一些資本高手慣用的手段,從中滋生的違規甚至犯罪行為不勝枚舉。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的預警機制,對某些人惡意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在事前就進行及時和有力的干預,是監管部門迫切需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來源:中國證券報張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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