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上市公司 > 張裕國資遭賤賣 > 正文
 

張裕MBO繞過死穴涉嫌違法 對外投資額超過規定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8日 11:54 每日經濟新聞

張裕MBO繞過死穴涉嫌違法對外投資額超過規定

  專家認為,實施MBO的兩家投資公司對外投資額都超過了《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岳敬飛 NBD上海報道

  關于張裕(資訊 行情 論壇)MBO事件的爭論,并沒有隨著煙臺國資委的“現身說法”而塵埃落定。

  昨日,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鄭?向記者表示,代表張裕管理層及內部員工實施MBO的煙臺裕華、裕盛兩家投資公司,在此過程中對外投資都超過了公司凈資產的50%,違反了現行《公司法》關于公司投資額度的限制性規定。

  現行《公司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并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在投資后,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

  鄭?說:“這條規定可以說是所有MBO的死穴。因為如果要合法,管理層設立的新公司注冊資本必須超過收購股權所需資金的兩倍。張裕的MBO不應該繞過這條規定。”

  剛注冊即收購“露馬腳”

  根據去年11月2日張裕A的公告,2004年10月29日,煙臺市國資局與煙臺裕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裕華公司)簽訂了《國有產權轉讓合同》,將張裕集團45%的國有產權轉讓給裕華公司,轉讓金額為38799.51萬元。而裕華公司,恰恰成立于受讓上述股份前一天,即2004年10月28日,注冊資本正好是38799.51萬元。

  裕華公司剛剛注冊成功,在很短時間內急劇增加公司凈資產的情況幾乎不可能,而購買張裕集團股權的價格剛好是38799.51萬元,顯然超過了《公司法》關于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50%的規定。

  此外,上述公告還顯示,裕華公司的出資人為46個自然人和兩家企業法人,其中,46個自然人均為張裕公司普通職工,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7.8%,兩個企業法人分別為煙臺裕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盛公司”)和中誠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誠信托”),二者分別占裕華公司注冊資本的17.2%和45%。

  裕盛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7日,注冊資本6733.3萬元。按照上述持股比例,裕盛公司對裕華公司的投資額為(38799.51萬元×17.2%=6673.51572萬元),約等于裕盛公司的注冊資本6733.3萬元。因此裕盛對裕華的投資顯然也不符合《公司法》第十二條。

  國資賤賣有爭議

  在備受關注的張裕改制中,管理層和內部職工以38799.51萬元獲得了張裕集團45%的股權;3個多月后,意大利意利瓦公司買了33%的股權卻付出48142.43萬元。

  這一巨額價差使得張裕的MBO被市場人士懷疑是在賤賣國有股,“接近評估值賣給外資,評估值打六折賣給自己人。”

  上周,張裕及煙臺國資局都表示,張裕國有股并未“賤賣”,而造成最后交易價差異,主要由三方面的因素所致:一是兩次轉讓所適用的政策不同,前者為了保護職工利益,享受了部分優惠政策;二是兩次評估資產的時點不同,對內轉讓時資產評估基準日是2003年8月31日,對外的基準日則是2004年10月31日;三是產權轉讓方式不同,前者是協議轉讓,后者則采取了市場化的招標方式,使國有出資人獲得了20%的溢價。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誠如鄭?所言,上述MBO的過程違背了《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卻仍能在煙臺市相關政府部門完成股權轉讓過戶,那么,這一“經過考察論證,煙臺市政府確定”的轉讓,即使沒有賤賣國有股,也是非常值得深思和引起關注的。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熱 點 專 題
第77屆奧斯卡盛典
蘇丹紅一號食品風波
3.15 消費者權益日
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
騎士號帆船歐亞航海
CBA全明星賽陣容公布
購房還貸計算器匯總
解讀商品房銷售合同
林白:婦女閑聊錄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