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寶鈦股份(600456)昨日發布公告稱,2004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了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對公司訴健橋證券和陜西健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違規挪用公司委托國債投資資產侵權一案作出判決:健橋證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寶鈦股份5730萬元及利息。
寶鈦股份表示,此案判決執行的結果,將有可能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