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ST托普(000583)稱,工商銀行成都濱江支行訴托普集團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和公司借款糾紛案,經四川高院審理,判托普集團向工行濱江支行償還本金3.22億元及利息,公司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費用242.05萬元由托普集團和公司平均承擔。
另外,北京北大方正集團公司深圳分公司訴四川托普電腦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持有82%的股權)拖欠貨款糾紛案,經法院審理,判托普電腦公司向北大方正深圳分公司支付貨款2
97.75萬元;四川物潤高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北京托普高科軟件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經法院審理,判北京托普高科給付四川物潤公司16.06萬元及違約金3.24萬元。
還有成都青羊區法院受理了北京中慶現代技術有限公司訴托普電腦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北京中慶公司訴訟請求托普電腦公司支付北京中慶公司貨款73.41萬元及違約金12.19萬元,本案尚未開庭審理。(李瑞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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