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爾的傳言,從來都格外受關注;而關于海爾與政府關系的傳言,更是高度敏感。在某種程度上,海爾已成了未來一段時期政企關系的試金石,成了中國商業環境的一個風向標。
一個企業的動向,竟然引起這么大的關注,這在20年的中國企業史上,還屬少見。在此之前,也曾有過幾個著名的焦點事件,分別代表了中國式政企關系的歷史:
1997年,“煙王”褚時健被捕,引起人們對國有企業領導人“59歲現象”的關注。此后,企業家作為一個不同于官員的特殊階層的地位,開始被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暗地里接受,企業家的待遇大為改善,從而避免了更多悲劇的出現(但企業家個人出局的例子仍屢見不鮮,如健力寶李經緯、三九趙新先、長虹倪潤峰等等);
2000年,聯想改制成功,創業團隊此前獲得的分紅權被香港資本市場確認,一條光明的道路呈現在企業家與政府面前。從此,柳傳志“提前拐大彎”的耐心和中科院婆婆的開明,成了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改制的政企關系的模范樣板(TCL也是類似的道路);
2000年,春蘭改制被國家有關部門叫停,中央政府介入了地方國企的改制。此次海爾的改制,恐怕最終也會受到中央政府部門的態度影響;
2002年,科龍革命屢經努力終歸失敗,被民企格林柯爾收購,此后,許多地方政府放棄了對當地名牌國有企業的迷信與依賴,拉開了波瀾壯闊的又一輪民營化浪潮。
這些“風向標”事件串在一起,實際上勾勒出一條獨具中國特色的企業制度演進路線,反映著一種由創業型企業家和地方政府共同締造的“發展同盟”的變化。
在中國企業界,曾經有一個著名的“小地方出大企業”現象。長虹與綿陽,海爾與青島,春蘭與泰州,科龍與順德,TCL與惠州,這些上個世紀中期出現的著名企業,都誕生在一些二線城市甚至小城鎮。政府把資源向企業家集中,企業家得到前所未有的機遇發揮自己的天賦。二者合力,企業、經濟搞上去了,企業家(張瑞敏等)得到了中國社會以前不可能給商人的榮譽,政府作為股東獲得稅利,作為社會管理者創造了就業,皆大歡喜。地方政府作為大股東拿回了稅利,而企業家也獲得了聲譽和企業控制權———全都是這樣的夢幻組合,全都是這樣的雙贏格局。地方大股東+創業型企業家=全國著名企業,一者得名,一者得利。20年來,政府和企業家,實際上形成了這樣一種“發展同盟”。
但在以后的歲月里,這種同盟的一個潛伏的隱憂逐漸表面化:海爾、TCL、春蘭,這樣的企業在創辦時,政府和企業家并沒有像國外慣常的那樣簽訂一個明確的協議。現在企業做大了,企業家快退休了,整個社會的權利(產權)意識強化了,問題陡然出現:怎么給企業家定價?所有上述“風向標”,都在這個問題上反復遞進,分別觸及或者解決某一個層次的問題。
現在,輪到海爾了,問題也到了最深層次。
一方面,20年發展累積下來的社會公正問題,因為一場與海爾有關的爭論,意外地首先在公正問題本不突出的企業改制層面上被“引爆”。企業家應不應該,以及應該占多大股份?這些以前主要由地方政府和企業家“一對一”慢慢談判協商的難題,現在擺在了公眾面前,而公眾輿論也最大程度地表達了“一面倒”的傾向;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開始介入以前主要在地方政府和企業家之間進行的探索,國資委及其地方分支機構強勢出手,一系列主要適用于壟斷性、資源性中央級國企的管理辦法,可能會慢慢被復制到地方性、競爭性的創業型國企身上。而此時,正是這些著名的“20年公司”(它們基本都有20年左右歷史)規劃第三個10年,正是它們代表中國“走出去”全面獲取全球競爭地位的關鍵時刻。
一個中國式的商業難題,在不適當的時刻以不適當的方式擺在了政府、企業家和公眾面前。不管有多大變數,應該相信務實而中庸的中國智慧能夠解決這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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