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生股份不要笑得太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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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1日 12:49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本報訊 記者賀朝暉報道:本報11月23日、24日對瓊膠事件的連續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不時有讀者向本報反映事件新的進展情況。11月25日上午,本報記者接到一個來自上海的自稱是蘭生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的一位投資者的電話,他要求借本報反映自己對蘭生瓊膠事件的看法。為了維護這位讀者的權益和他的心聲,本報特隱去其姓名,并全文刊登這位讀者發給記者的文章。
讀者來信: 蘭生股份18日公布訴訟結果公告稱:經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調解,海南橡膠中心返還蘭生股份人民幣5.5億元,蘭生股份同意一次性資助海南橡膠中心9900萬元,用于解決相關問題。此外,蘭生股份再劃出4000萬元,作為處理青島森泰達案件的資金。至此,長達一年之久的“蘭生瓊膠事件”終于“塵埃落定”,某證券大報稱:“蘭生股份笑到了最后”。 果然,當天蘭生股份開盤即牢牢封住漲停。其后,居然又連拉四個漲停板,令市場矚目,也令廣大投資者望而生畏。然而,讀罷公告,筆者無論如何也笑不起來。 其一,蘭生股份何以突然慷慨大方地資助被告海南橡膠中心近億元人民幣?如果不是因為去年蘭生股份高層的錯誤決策、犯罪分子的膽大妄為,蘭生股份豈能將5.5億真金白銀扔到天涯海角?炒瓊膠貪利也好,想一夜暴富也罷,蘭生股份未經決策程序,違規、違紀是不容置疑的事實。既然已經“塵埃落定”,也就是說蘭生股份9900萬元的損失已是無可挽回了。那么,5.5億加上一年多的利息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直接費用,總損失要在1.5億左右。換言之,如果蘭生股份當初不去炒與主業毫不相干的瓊膠,怎么會在一年時間里損失上億呢?如此巨大的損失,(還不包括公司聲譽、信譽損失)公司成立10年來前所未有,這值得蘭生股份“笑”嗎? 其二,蘭生股份公告稱,公司是在2004年11月16日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有關《民事調解書》的,而公司19日公告稱:已在17日向其控股股東蘭生集團還款2.9億。那么,公司為何不在第一時間(17日)披露這一重大信息?作為股民,我們不得不懷疑,公司有人泄露消息,從盤面看,在17日已經有大量購買該股的跡象。果真如此,利用未及時披露的信息,炒高股價,蘭生股份高層將承擔什么責任呢?如此混亂的內部管理,公司還有什么理由“笑”?蘭生股份的高官和公司有關人員能否將自己或家人的17日、18日、19日的股票交易記錄公開呢? 其三,向海南橡膠中心資助9900萬元的重大項目,公司為何事先不召開股東大會,不讓廣大股民知道呢?合作也好、讓步也好,即便是捐助慈善事業也應該向股東報告,何況拿出上億資金居然事先不告訴廣大股民,難道公司又要故伎重演、重犯不披露信息的老毛病?如此所為,值得蘭生股份“笑”嗎? 作為一家知名的上市公司,發生了如此嚴重的違規違紀事件,造成了如此巨大的經濟損失,理應痛定思通、深刻反思、汲取教訓、開拓創新。然而,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主營業務難以為繼、利潤逐年下降的困難局面,蘭生股份卻在為搶“回”了4.91億的巨款而自我淘醉、沾沾自喜。甚至要搞“慶功”、“獎勵”。在此,真心奉勸蘭生股份的當家人,不要高興得太早! (小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