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袋裝酸奶采用國家強制性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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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7日 17:54 PRNEWS.cn中國商業電訊 | |||||||||
呼和浩特 2004-11-25(中國商業電訊)——日前,部分媒體開始關注伊利袋裝酸奶生產日期標注是否有問題,乳制品的生產日期到底應該如何標注呢?乳業主管部門及有關專家專門對此進行了解答。 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副理事長牟靜君說:關于乳制品產品的生產日期的標注,《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產品標識標注規定》都明確規定
伊利負責人稱:伊利作為我國行業最大的乳品企業,我深信我們的大企業一定會注重企業的信譽,維護自己的良好形象,伊利并沒有提前標注生產日期。 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說:依據《產品質量法》的釋義和《產品標識標注規定》釋義“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經過檢驗的日期,它是產品的產出日期”。據此,酸牛乳等乳制品產品的生產日期應將罐裝、封口、冷卻、降溫后以及需要繼續發酵的時間和檢驗時間計算在內。他還說:“從生產工藝上說,伊利酸奶的生產程序是規范的,引發誤會的根本原因是,被抽查的酸奶是剛下流水線的產品,是未經過發酵和最終檢驗的酸奶,只是半成品,而不是最終產品!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在貴說,我國酸奶生產技術很成熟,在技術上伊利公司是完全能夠保證質量的,不需要提前標注日期。 牟靜君理事長希望社會各界要用積極嚴謹的科學態度來對待中國乳制品這一新興行業正確引導消費者。 伊利有關負責人稱,伊利袋裝酸奶目前在北京市場銷售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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