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一年多 蘭生股份5.5億元巨資得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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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9日 10:41 京華時報 | |||||||||
記者敖曉波 曾經轟動了整個證券市場的“瓊膠事件”終于宣告結束,在法院的調解下,當事雙方和解。海南橡膠批發市場將歸還蘭生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5.5億元,蘭生則一次性“資助”海南橡膠中心9900萬元,用于解決相關問題。這是從蘭生股份昨天發布的公告當中透露出來的信息。
瓊膠事件發生于2003年9月份。當年9月10日至12日,蘭生股份連續買入50萬噸橡膠,隨后瓊膠行情劇烈波動,9月15日,海南橡膠市場出臺通知,宣布暫停訂立新的電子交易合同,這意味著瓊膠交易只能平倉,不能開新倉;蘭生的資金6億多元也被該市場強行平倉。9月17日,海南橡膠市場宣布提高保證金比例,由于蘭生股份后續資金跟不上,不得不斬倉出局,損失慘重。為此,蘭生股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海南橡膠批發市場返還公司投入批發市場交易專用賬戶的6.1889億元資金。 該訴訟歷時一年多,根據蘭生股份昨天發布的公告,上海高院于2004年6月和8月兩次開庭審理,并在近期召集各方當事人進行法庭調解。11月16日,在法院主持下,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上海高院發出《民事調解書》。 經法院審理查明:蘭生股份通過浦東公司代理,自2003年7月28日開始在瓊膠市場進行橡膠交易。由于瓊膠市場違反法律規定為蘭生股份組織橡膠交易及撮合交易活動,違背了蘭生股份的意愿,造成對蘭生股份的民事侵權,蘭生股份于2003年9月12日通知浦東公司代表與瓊膠市場協商,停止并退出交易,而瓊膠市場卻違背蘭生股份意愿和關于合同轉讓的相關法律規定,未經蘭生股份同意,強行轉讓蘭生股份的倉單,規則依據不足,屬于民事侵權。各方當事人一致確認,蘭生股份通過浦東公司在瓊膠市場處代理進行的所有橡膠交易行為均屬無效,雙方依無效交易行為取得的財產各自返還。 雖然此次雙方以調解告終,但是由于“瓊膠案”涉案金額巨大、交易形式特殊而在我國資本市場引起廣泛關注,蘭生股份也因此遭受巨大損失。今年4月,蘭生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常中被刑事拘留,隨后海南橡膠批發市場的總裁也傳出失蹤消息,蘭生股份為此背上了3億多元巨虧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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