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業務兩三單不及IPO一單收入多,簽字后需終身持續督導
本報見習記者 宋振怡
近日證監會新聞發布會表示,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到全國的具體方案,待履行完相關程序后及時向市場公布,新三板市場或將迎來新一輪擴容。
新三板擴容有望
近日證監會新聞發布會傳出消息,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到全國的具體方案,待履行完相關程序后及時向市場公布。這是自2012年8月新三板擴容正式獲得國務院批準后,新三板市場再次迎來新一輪擴容的利好。對此中航證券認為新三板新一輪擴容或在年內推出。
新三板的利好政策如擴容、“介紹上市”等接連不斷,新三板的并購活動逐漸活躍,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的雛形已經初現。新三板逐漸步入正軌,IPO排隊讓很多企業以及投資機構與個人把目光投向了三板市場。而不斷出臺的利好政策,更是讓多家券商看好新三板。
據華泰證券數據推測,未來5年,累計將約7000家企業掛牌,總市值約1.4萬億元。新三板擴容一步到位,高新區和開發區開發區是未來掛牌企業的主要來源地。
券商和創投將成為新三板大擴容的受益者。通過新三板業務,券商可以獲得投行收入(主辦、持續督導、定向增發、轉板等)、經紀和做市收入(競價、協議、做市)以及投資收入(直投、資管等)。根據測算,2013年-2017年,新三板貢獻收入分別為2.99 億元、29.5 億元、56.81 億元、105.57 億元和163.15億元。以2012 年全行業總收入為基數,各年新三板業務將帶來收入增量0.23%、2.28%、4.39%、8.15%和12.60%。
投行轉做新三板
在IPO暫停的一年中,新三板利好頻出,因此很多券商把目光轉向新三板。“目前IPO暫停,排隊企業依然有很多,在IPO開閘一直沒有確定時間的情況下,各大券商的投行業務均受到影響,多數券商投行業務收入普遍明顯下降。很多券商都把目光轉向了日趨發展完善的新三板。”某投行人士表示。
在沒有IPO的日子里投行進入“冬天”。此前記者曾統計過從2012年10月至今,一年的時間里登記機構有所變動的保代達109人,而監管登記狀態顯示登記變更中的人數為64人。據此計算,在一年時間內選擇離職跳槽的保代總數達173人,占據保代總人數2394人的7.2%。
而保代不僅頻繁跳槽,同時也轉戰收益較小的新三板。某資深場外市場人士表示,確實有投行IPO人員轉做新三板。新三板并未要求主辦券商工作人員必須有保代資格,但因IPO暫停,也有保代轉到場外市場部門從事新三板企業掛牌工作。
而在記者問及是哪幾家券商投行轉戰新三板時,上述業內人士表示不好給予明確答復,但他表示確實有不少投行IPO人員及保代現在轉做新三板。
對此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現階段IPO暫停轉做其他項目也屬于正常現象,但同時他也表示,現階段的一些項目包括新三板在內,都是過渡時期的暫時工作,保代主要工作依然是IPO,也有部分保代并不愿意做新三板項目。首先是新三板收益低,雖然新三板沒有輔導期,只要改制完成,拿到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就可以掛牌了,項目時間也短,不像IPO輔導期很長,但一年內兩三單新三板業務加一起也沒有一單IPO收入多。
同時在低收入的情況下,卻做著和IPO上市同樣流程的事。新三板工作量可能稍小,但更復雜難度更大。此外,新三板是終身持續督導,簽字后一輩子都擔負風險,因此很多保代并未進入新三板,而轉戰新三板的保代一部分人也是為今后轉板上市儲備項目。
流動性是發展主要阻礙
流動性問題一直是困擾新三板的難題。雖然券商對新三板關注度有所提高,但現階段新三板還有很多限制,交易并不活躍。如個人投資者要求300萬以上的門檻,交易最低股數為3萬股/手,交易門檻較高。做市商制度也未實施,市場的定價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新的交易機制尚未落實,對券商進入新三板有一定的阻礙。
對此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短期之內個人投資者進入的可能性不大。首先,可交易的股份不多,其次,大家進入這個市場都是政策因素為主,三板主要還是機構相互易手,為企業做上市前準備,對于企業本身融資體現得不夠。
對此某業內中介機構人士表示,投資門檻、交易門檻都對新三板交易有一定阻礙。“以我接觸的投資者經驗來說,一直以來個人投資者并不太多。而且,3萬股/手的交易門檻確實不低,按照現有的消息來看,交易平臺建立后,每手轉讓份額將由3萬股降低至1000股,這就大大降低了交易門檻,活躍了市場交易。”
同時他表示,市場對新三板的轉板通道有一定誤解,新三板的轉板通道指新三板掛牌企業在不同層次的證券市場流動的通道。目前我國并不存在真正的轉板制度,都需要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的程序才能在場內資本市場的相關板塊上市。新三板企業仍只能通過IPO的方式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場內市場上市,且其IPO的條件與其他企業無異。
中介機構扮演角色加重
對此,東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邱清榮律師表示,“由于今后新三板市場融資仍為私募融資,投資者以機構為主,但也會有個人投資者進入,因而一些中介機構在其中占據的角色會加重。”
“雖然股轉系統對企業進行信息披露,同時為投資方與企業對接提供平臺。但對于投資機構來講,它需要知道的不僅僅是披露的那些企業信息,投資方需要了解更多關于企業的特色信息,而這是股轉系統不能提供的。”
同時他還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中介機構如律所、會計師事務所、券商將發揮橋梁的作用,中介提供服務過程中了解企業狀況,企業有融資要求,而有些投資人也在找投資項目,券商、律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就可以作為中間橋梁進行聯系,為企業融資,為投資者提供其所需的企業信息。尤其是在新三板全面擴容后,企業與投資者的數目將大大增加,這時中介的橋梁作用就會凸顯出來。同時他還表示,已有不少中介機構進行了嘗試,成功對接的企業與投資方不在少數。隨著新三板的發展,中介機構的作用也會日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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