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婧妤
記者昨日從證監會官方網站獲悉,中信證券因在百隆東方IPO過程中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被證監會出具監管警示函,該項目的兩名保薦代表人被采取監管措施,并已于10月26日生效。
證監會網站公開信息顯示,在保薦百隆東方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項目過程中,中信證券及其保薦代表人劉順明、張寧未能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對于發行人2012年以來業績大幅下滑的情況,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關于發行人會后重大事項的承諾函中未如實說明,亦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的補充說明。
就此,證監會對中信證券出具警示函,并對保薦代表人劉順明、張寧采取3個月不受理其所負責的推薦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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