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報》記者 王月平
李黎明,這個2011年從招商證券(微博)投行部執行董事的位置上跳槽至齊魯證券任總裁助理的人,如今因媒體曝出的涉嫌侵吞招商證券資產和PE腐敗而“一舉成名”。
但就連招商證券投行部內部人士自己也對侵吞公司資產的報道感到不解!袄罾杳髟谡猩套C券時,不過是投行部一個類似小組長職位的人,不屬于公司高管,說他侵吞公司資產,似乎不太可能!币晃辉谡猩套C券投行部任職多年的人士告訴《投資者報》記者,即便是外界所說的PE腐敗,也是個模棱兩可的問題。
在他看來,其實最關鍵的是,李黎明行事風格強硬,得罪了人,終于被人拿住了一點“可說可不說”的把柄而招來了今天的禍端。
但據記者了解,李黎明就算沒有“侵吞國有資產”,但至少涉嫌侵吞客戶介紹費,此外,所謂“PE腐敗”能否在法律意義上得到定性還是疑問,但“打擦邊球”的行為恐怕多少存在。
“業務能力很強的人”
“如果李黎明侵吞上億國有資產成立的話,那說明招商證券內部管理也有很大問題。但事實上,作為上市公司,我們內部管理很規范;而作為業務部門,投行部一向是為公司創造收益的,緣何會貪污到上億的國有資產呢?”這位內部人士介紹說,李黎明投行部執行董事的職位屬于一級公司下的二級公司的領導,根本不是外界傳說中的什么公司高管,權限有限。就連他們自己也是從網上獲得關于李黎明涉嫌侵吞資產的消息的,公司內部沒有進行任何披露。
記者咨詢其他券商高管以及招商局上層人士,他們也委婉地告訴記者:“李黎明所犯的錯誤并不是侵吞上億國有資產,他又不是公司董事,沒有能力做這么大的事,最大的可能就是侵吞客戶的項目介紹費。至于PE腐敗,目前則很難界定說他就是犯罪或違規,因為不是入股自己保薦的項目的話,原則上是可以的,并不違法。”
在招商證券內部,李黎明被很多人視為“一個業務能力很強的人”。
李黎明自2004年加入招商證券,后升至投行部執行董事,2011年3月跳槽至齊魯證券任總裁助理,分管投行業務,就是這短短一年時間,齊魯證券的投行部門實現了飛躍。
證監會網站資料顯示,齊魯證券現有注冊保代61人,其中25人是2011年新注入的,多為從別的券商挖角而來;在2012年證監會公布的661家申報企業中,齊魯證券有15家儲備,數量超過光大證券與興業證券(微博)等多家公司。
“在招商證券的時候,很多項目都是李黎明拉來的。”上述招商證券投行部人士透露,“李黎明很有能力,在公司也很強勢,估計是得罪了人,而招商證券內部的人事關系比較微妙。而且在招商證券,李黎明年收入有500多萬,并不缺錢,再涉嫌PE腐敗,感覺不太現實!
“客戶介紹費”之爭
不過,無論如何,“客戶介紹費”這個東西還是在迷霧重重之下揭開了投行隱秘的一角。
此前有媒體報道,2010年8月,招商局集團展開了規模較大的離任審計工作,范圍包括招商證券,而這次審計正是導致李黎明事感不妙而最終在數月后選擇出走的一個誘因。
“如果說李黎明是因侵吞客戶項目介紹費而被審計的,那么大部分券商投行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參與過這種業務!眹抛C券投行部一位保薦代表人告訴《投資者報》記者,“每家PE機構都跟多家券商保持著密切的合作關系,比如說國內幾個較大的人民幣基金,他們最初的項目都是從券商拿到的,如果沒有介紹費,券商緣何會給PE介紹項目呢?”
在他看來,李黎明的所作所為不過是“行規”而已,只是他可能在招商證券時得罪了人,所以被“故意”查了出來!捌鋵崳蠹覍@種介紹費都心知肚明,只要沒有人舉報,其實都沒問題的!
而李黎明侵吞客戶介紹費的過程,他推斷稱:“可能是他跟幾個PE合作,雙方商定好,李黎明負責幫PE介紹幾個可以上市的不錯的項目,然后PE機構給其3%~5%的好處費。而PE機構有項目要上市的話,也要優先介紹給李黎明,由其保薦。個別項目,他還可以入股。”
招商證券那位投行人士還透露稱,除了李黎明的強勢使他得罪人外,他在審計后選擇出走齊魯證券也引起了別人的不滿。
“李黎明并不算高管,而招商證券內部職位都很穩定,他在我們公司升遷的希望其實并不大,因此,他才選擇了跳槽齊魯證券,還帶走了我們的兩個同事,這自然不是招商證券樂意看到的局面!边@位內部人士說。
李黎明的“PE腐敗”
多重因素之下,有問題的李黎明成了繼國信證券李紹武“PE腐敗第一案”之后的“第二人”。
有媒體近期援引招商證券某核心高層人士的話稱,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林科”)被卷入了是非之中。在這個項目當中,李黎明涉嫌突擊入股并且代持。
該報道稱:“李黎明代持這件事做得很隱秘,國家審計署深圳特派辦通過重點核查李的銀行卡資金流水記錄和轉賬記錄,李黎明一事才案發。”據該招商證券核心高層人士透露。
而該項目因涉嫌突擊入股,還曾遭到證監會的“電話垂詢”。
不過,根據公開資料,目前還沒有完全的證據說明李黎明涉嫌“PE腐敗”。
西林科招股書顯示,其突擊入股的股東之一是上海嘉晨。上海嘉晨的大股東為華西集團,控股99.84%,此外還有一名自然人股東林偉,持股0.16%。對林偉,招股書沒有過多披露,只稱其在2010年3月入股上海嘉晨。
2010年2月,這是西林科上市之前的最后一次股權轉讓,8家機構云集其門下要股權。
這8家機構中,翰瑞祥與翰科達的股東,均是西林科和其實際控制人廖維林旗下企業的員工。涇龍石油、中誠置地、地元實業及振乾坤則是有實際經營業務的實業公司,剩下的只有鵬新海與上海嘉晨。
但這兩家公司目前均沒有查到與李黎明有關。
“我們在保薦項目的時候,都要調查該項目的股東及股東的股東,看是否違規,但據做該項目的同事介紹,他們并沒有查到過李黎明!鄙鲜稣猩套C券投行部人士透露,根據當前法律及券商保薦項目的流程,具體該如何界定PE腐敗,他們自己也不清楚!按蠹叶荚谡fPE腐敗,這個詞好像也是媒體造出來的,但到底什么是PE腐敗,我們也很迷茫。”
尚公律師事務所某高級律師合伙人在接受《投資者報》采訪時也稱:“PE腐敗的概念太寬泛,沒有一定的結論。什么是PE腐敗,嚴格來說,如果券商高管或者保代保薦自己的項目,同時自己又是股東,那是名副其實的PE腐;但如果入股的項目不是自己保薦的,也很難下定論說是PE腐敗。一般來說,目前高管腐敗一般是鉆法律的空子,還上升不到刑事層面!(本報記者薛玉敏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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