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會報道組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昨日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今年將考慮修改保薦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保薦制度,對保薦代表人簽單數增加還正在研究之中。
朱從玖表示,保薦制度實施以來,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需要完善之處,比如在重視保薦代表人責任的同時,如何進一步增強保薦機構的責任等。
有建議認為,保薦制度因其資源配置、權責監督等方面尚不完善,不僅影響了其效力發揮,而且已成為當前證券業詬病最多的領域,應改革完善保薦制度,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此,朱從玖說,未來要把保薦盡責落實到整個保薦過程及其主要參與人員,簽字的保薦代表人要負責,公司責任要明確和細化,以進一步提升保薦質量。
他表示,除了證券公司外,會計師、律師、發行人都應該有明確、獨立的責任,要進一步使相關各方的責任明晰化。另外,對保薦不盡責和違規行為的及時有效處罰,一方面措施要有力、態度要更鮮明;另一方面規定要更清楚,相關中介機構的定位要更準確、便于界定責任,歸位盡責。
針對市場上關于保薦代表人簽單數量增加的說法,朱從玖表示在研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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