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婧妤 郭玉志 ○編輯 孫忠
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案處罰結果正式公布。昨日,證監會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根據處罰決定,光大證券因“8·16”事件被罰沒5.23億元,四名相關責任人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據悉,目前處罰決定書已經送達當事人并生效。
光大證券被罰5.23億元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案件發生后,2013年8月18日,證監會對光大證券內幕交易行為及梅鍵信息誤導行為立案稽查,并于8月31日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在對當事人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進行復核后,于2013年11月1日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涉及違法違規行為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案自此告一段落,該案發展脈絡也逐漸清晰。據悉,2013年8月16日11時05分,光大證券在進行ETF申贖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以234億元巨量申購180ETF成份股,實際成交72.7億元。造成巨量申購和成交的原因可能對投資者判斷產生重大影響,從而對滬深300指數,180ETF、50ETF和股指期貨合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該新聞發言人稱,在公眾投資者尚不知悉市場異動真正原因時,光大證券本應戒絕交易,但光大證券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著手反向交易,且交易數額巨大,對市場造成了嚴重影響。根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3070806.63元,并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沒收光大證券股指期貨內幕交易違法所得74143471.45元,并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上述兩項罰沒款共計523285668.48元。
四名責任人被終身禁入
對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股指期貨內幕交易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浩明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股指期貨內幕交易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五條之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8月16日11時59分左右,光大證券董事會秘書梅鍵在與大智慧記者高欣通話時否認了市場上“光大證券自營盤70億元烏龍指”的傳聞,而此時梅鍵對相關情況并不知悉 。
隨后,高欣發布《光大證券就自營盤70億烏龍傳聞回應:子虛烏有》一文。梅鍵作為光大證券董事會秘書,在對具體事實不知情的情況下,明知對方為新聞記者,輕率地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予以否認,構成信息誤導。根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七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梅鍵改正,并處以20萬元罰款。
該新聞發言人強調,鑒于該事件對證券期貨市場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給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造成了損失,證監會嚴格執法,對相關主體和責任人員處以嚴厲處罰,反映了中國證監會嚴懲違法違規,禁止不當交易,維護市場公正的一貫決心和態度。證監會將堅定不移地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類型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秩序和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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