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02月28日訊
日前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大大簡化了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審批程序,降低了券商開展此項業務的準入門檻。這預示著資產證券化業務將很有可能在較短時間內成為券商的支柱業務。
除了商業銀行、券商之外,保險、信托、期貨、基金等主要金融機構也都在探索資產證券化業務,其中信托公司在基礎設施收益權證券化業務方面暫時成為整個金融行業的領頭羊。
事實上,目前券商和信托公司在資產證券化領域內的探索已經領先于商業銀行。與商業銀行將注意力集中在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同,一些優秀的券商和信托公司近年來致力于全國范圍內尋找大型景區門票收益權、高速公路收益權、商業地產收益權、大型水電站收益權、城市建設收益權、大型設備租賃收益權、大型企業應收賬款收益權等優質資產進行證券化的嘗試。
不過,由于這些優質資產的低風險屬性的存在,券商與信托公司在此項業務中的收益較低。未來真正有價值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在于,對集合化的中小企業應收賬款、存貨銷售款進行資產證券化,此類業務雖然風險較高,但收益也將非成觀。
(證券時報網快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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