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肖波
券商創新是當下證券行業熱門話題。在券商創新大會即將召開之際,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曾提出要留出足夠空間讓證券公司提高創新能力。證券時報記者獨家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已向監管層建議,在現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框架下,適時開通專項QDII經紀業務,為國內符合一定條件的投資者直接投資境外市場提供服務。
據悉,專項QDII經紀業務是指具有QDII資格的證券公司,在國家外匯局已經核準的QDII投資額度內,通過其境外子公司的經紀業務通道,向符合一定條件的國內投資者提供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市場的經紀服務。國內投資者可以其自有外匯資金和購入外匯資金進行境外市場的證券交易。
專項QDII經紀業務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QDII業務,不直接提供理財產品。該業務類似于QDII專戶業務,但不設投資顧問,不提供代客理財,而是在總賬戶控制的前提下,向符合一定條件的國內投資者提供對外投資的渠道,實質上屬于經紀業務。
專項QDII經紀業務也不同于“港股直通車”,合格境內投資者并不直接在境內銀行和境外證券公司開戶,而是由境內證券公司、境外證券公司分別在專項QDII賬戶下設立子賬戶,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投資于境外證券市場的外匯總額并不是增量,而是占用證券公司已經獲得國家外匯局核準的QDII投資額度。
某券商資產管理部負責人表示,專項QDII經紀業務的開展能夠對外匯占款適度疏導,有利于資本的有效配置。該業務的推出可以盤活QDII業務,避免QDII額度的空置。有助于國內證券公司拓展國際業務,加強國內跨境一體化管理。此外,隨著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增大,國內投資者多渠道配置資產、投資海外的實際需求也不斷增強,該業務的推出有助于滿足投資者多渠道配置資產的需求。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提供的方案,專項QDII經紀業務運作擬采取“1+1+1+1”模式,即境內證券公司+境外證券公司+境內銀行+境外銀行。具體而言,境內具有QDII資格的證券公司負責開立專項QDII海外自主投資賬戶,并為合格境內投資者開立子賬戶。境內投資者通過券商完成專戶資金購匯。境外證券公司負責開立專項QDII境外賬戶,為投資者開立對應子賬戶。境內銀行負責辦理投資賬戶境內資產的托管、對外劃轉、換匯和結付匯。境外銀行負責投資者境外資產的托管和交收清算。
由于投資者對券商創新業務前景看好,近期券商股表現強勁。長城證券(微博)近日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證券行業目前正處于監管主導創新加速并鼓勵行業自主創新的時期,隨著創新試點轉常規和證券公司自主創新能力逐步提升,創新業務將成為證券公司新的盈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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