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祁蓉
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文公布。《決定》提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此后,券商板塊迎來了久違的集體爆發。11月14日至28日,券商板塊在所有板塊中漲幅居前,其中,國金證券上漲43%,國海證券上漲26%,中信證券上漲18%,14家券商漲幅超10%。
事實上,不論是2004年保薦制,還是2009年創業板推出,每一次的IP O制度改革,都引發了券商板塊戰略格局的重新調整。這一次,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改革,又會給券商帶來哪些新的機遇和挑戰?“金領”保代將何去何從?券商如何才能拿到“紅利”?
券商迎來注冊制紅利
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準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
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
有分析人士認為,審核制改注冊制是中國股市一項革命性的突破,此項規定直接利好券商。隨著上市公司數量的大大增加,投行業務有望再次成為最賺錢的一塊,這也是此次券商股集體爆發的直接原因。
招商證券[微博]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羅毅也在微博中表示,資本市場改革進程加快,券商是制度紅利最大受益者。《決定》提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并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資本市場未來將以超越市場預期的速度快速推進,多管齊下。債券、場外 和 衍 生 品 市 場 擴 容 是 券 商 盈 利 的 新 方向,券商步入制度改革和創新發展的黃金發展期。
長 江 證 券21日 在 專 題 報 告 中 指 出 ,“股票發行注冊制將提高發行和承銷費率,增厚券商投行收入。表面看上市流程的簡化將減少企業的發行費用,但實際上投行部門為了股票的順利承銷和自身信譽,并減小被做空及退市風險,將加大對企業的輔導和審核力度。相應地,投行業務在注冊制下將獲取更高的發行和承銷費率。”
“金領”保代何去何從
然而,伴隨注冊制進入改革范圍,券商投行中那些曾經風光無限的保代或將步入另一個新階段。
據媒體報道,保代是保薦制的產物,最早起源于英國。2004年,證監會引入保薦制的初衷在于將投行、個人、所保薦企業的責任綁在一起,給投行戴上“緊箍咒”,促其推動優質企業上市。在美國,由于企業上市實行注冊制,因此投行體系并不存在保代職位。在我國,推進注冊制改革,是否會影響現行機制?“金領”保代的前途又該何去何從?
有業內人士認為,推行注冊制改革必然會使得保薦人角色弱化,“金飯碗”將直接變色,而未來更多將考驗承銷能力的優劣。
一名律師事務所的人士甚至表示,未來券商將更多是在承銷階段發揮作用,招股說明書或完全由律師來完成。而且,律師主筆招股書已是國際慣例。
該人士認為,隨著國內發行制度從核準制向注冊制的過度,市場化選擇的價值將日益凸顯,當前愁審不愁銷的發行狀態必然會打破,券商越來越需要關注和提升的是承銷股票能力,而耗費較多時間和工作量的招股書,由律師主筆的可行性也會將大大增加。
該人士稱,如果在注冊制的未來,律師主筆招股書能被引入到國內,那么,律師在IP O項 目 中 的 價 值 無 疑 將 得 到 顯 著 提升 , 由 此 也 將 帶 動IP O產 業 鏈 格 局 的 變化。
但對此說法,一位資深投行人士認為,不管招股書將來由誰起草,在注冊制的未來,券商作為中介機構,盡職調研的職責將更加必要。注冊制度之下,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信披要求更嚴格,違規處罰力度更大,造假成本變高,出于對自身信譽的考量,券商對上市公司的盡調工作將更加審慎,也更需要有一群富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加大對上市公司的輔導和審核力度。目前而言,“保代”只是這群人的外化,即使“保代”的作用被弱化,這樣一群專才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
該 人 士 進 一 步 解 釋 , “ 實 際上,實行保薦制多年,外界對保代最看重的作用在于其通道價值,即連接企業與監管層的上市橋梁。但隨著近幾年保代的增加,投行的通道價值越來越低,保代的通道作用已經開始逐漸弱化,這是由市場決定的,跟股票發行制度其實關系不大。未來,市場將看重的應該是作為保代的專業價值。
注冊制考驗券商承銷能力
有業內人士認為,上市公司蛋糕變大以后,未來更多將考驗券商承銷能力的優劣。
有券商投行人士分析稱,“注冊制的開啟,將會使監管層會對企業的運作規范更加關注,同時也將考驗券商承銷能力。券商的工作并非減輕,反而是壓力更大,責任更重,券商內部格局勢必要進行重新調整。”
“并不是說所有公司想上市就能上市。”該人士分析稱,“過去有項目來我們都盡量做,未來會轉變這種思路,券商會對項目的質量予以挑選與甄別。到那個時候,投行看重的將是項目承攬能力與銷售能力,是否能找到好項目以及是否有能力將其銷售出去。”
深圳一位投行人士表示,自己所在的證券公司未來在戰略調整上,一定更加重視銷售部門,同時,投行內部考核標準也將有所調整。上市數量可能依舊需要考核,但上市企業在市場募集到多少資金,能否為投資者認可或成為新的標準。此外,客戶資源將決定證券公司未來的業務開展的深度和廣度,在注冊制的環境下,證券的發行高度市場化,擁有雄厚客戶資源的券商將具有較強的定價權和銷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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