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崇磊 北京報道
俗話說:“你不理財,財不理你。”不過今年人們卻發現,面對居高不下的CPI以及萎靡不振的市場,作為投資者即使挖空心思來理財,跑贏CPI也幾乎是個奢望。
實際上,市場中大部分的投資者,都不具備專業的投資能力,因此購買理財產品來進行投資理財,是大多數人的最常見的選擇,但是隨著理財產品銷售的日益火爆,投資者們似乎忘記了風險和收益并存的道理,過分地追求理財產品的高收益。
預期收益畢竟不等于實際收益,有些銀行推出的號稱能跑贏CPI的理財產品,其實際收益率甚至比不上同期的活期存款利率。不少銀行為了加快理財產品的發行速度,縮短了研發周期,降低了風控要求,產品發行后,其風險完全由投資者來承擔。從長期來看,類似情況的頻頻發生,不僅引起了投資者和銀行之間的糾紛,同時還影響到銀行業整體的形象。因此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日前就公開表示,銀行理財產品的設計應該向信托回歸,做到資產池和資金池的一一對應,需明確法律關系。
作為證券公司發行的一種理財產品,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優勢原本在于證券公司所擁有的強大投資研究團隊,很多投資者理所當然地選擇股票型集合理財產品,然而由于今年A股市場持續下跌,選擇股票作為投資對象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普遍表現不佳。這就使得今年以來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原本低風險低收益的限定性產品收益較高,而高風險高收益的非限定性產品徹底變成了高風險零收益甚至是負收益的產品。
和同樣是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然后交由專家進行投資的公募基金不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門檻要遠高于開放式公募基金,其流動性也遠不如公募基金,因此其風險本身就要高于公募基金,然而現行的法規政策,對于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低。只要求證券公司至少每三個月向客戶提供一次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和《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須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額相比,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運作上的透明度遠不如基金。
今年以來,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凈贖回接近200億元,約七成產品處于縮水狀態。9月6日,中銀國際中國紅新股增強1號甚至因為資產凈值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1億元而遭遇清盤。
不管怎樣,經紀業務收入已經無法支撐券商的利潤結構,加大資產管理業務的收入是證券公司的必由之路,而要想凸顯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專家理財方面的優勢,讓投資者接受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券商的投資經理們,必須要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真正做到為投資者管理風險,并帶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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