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敖曉波)證監會昨天宣布,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將納入常規監管。進入常規監管之后,證監會不再對直投子公司的資格進行審批,相關券商只需向各地證監局報備材料,并由證監局進行指導和日常監管。
證監會表示,總體來看,證券公司直投子公司運轉正常,業務開展比較穩健,在強化內控、有效監管的基礎上,直投業務可以做到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具備了由試點納入常規監管的條件,決定將直投業務納入常規監管。為此證監會制定了配套監管規則《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監管指引》,要求證券公司對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產業基金及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金額合計不超過公司凈資本的15%;嚴禁券商投行人員違規從事直投業務,要求投行和直投子公司建立信息隔離墻。
目前,共有34家證券公司設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冊資本合計216億元,有1家直投子公司設立了直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