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又有新進展,法院已正式受理股民起訴信達證券。記者昨天從此案的代理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處獲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將在7天內予以回復是否立案,如果該案立案,將是我國第一例股民起訴券商的案例。
張遠忠告訴記者,中國寶安的一位投資者前天以欺詐客戶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卷入中國寶安“石墨礦門”的四券商之一的信達證券賠償其損失,共計人民幣7106.47元,并判令其承擔原告利息損失共計人民幣203.32元(截至2011年5月17日)。這標志著中國寶安的石墨礦事件即將進入法律訴訟程序。
張遠忠提供的民事起訴狀顯示,去年2月21日,信達證券發布了一篇名為《中國寶安:石墨烯讓股價飛》的研究報告,該報告在提出中國寶安擁有石墨礦的基礎上,將中國寶安的公司股票確定為“買入”級別。但2011年3月15日,中國寶安發布了一則澄清公告,否認自己擁有石墨礦。在寶安發布澄清公告后,中國寶安股價開始下跌,當日跌幅達4.47%。
值得注意的是,在寶安澄清公告發布之前,包括信達證券在內的四家券商研究報告都說中國寶安擁有石墨礦,而且都將中國寶安股票定級為“買入”、“維持”、“增持”等級別。原告聽信眾券商報告所言,買入中國寶安,以致虧損。張遠忠認為,上述券商涉及虛假報告,理應受到法律處分。他表示,此次將先行起訴信達證券,后將追加其他三家券商為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另外,如果此案被立案,將有其他多名投資者也加入原告隊伍。 陳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