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穎樺 北京報道
繼保代人聆訊制度和未過會項目簽字保代問責機制后,發行審核將新添一環。
4月6日下午,證監會宣布,《關于保薦項目盡職調查情況問核程序的審核指引》已制定完成。
這意味著,業內翹盼已久的針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問核機制就此建立,發行審核過程中將增加一環專門針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問核環節。
更重要的是,問核環節的結果將直接與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考核評價掛鉤。“這是發行審核監管關口的前移”,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如此評價。
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問核機制建立后,每個保薦項目將在見面會當天,由審核人員約請保薦機構的保薦業務負責人或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保薦代表人,逐項詢問該項目主要問題的盡職調查工作情況,并由上述人員簽字確認其已勤勉盡責履行各項盡責調查義務。
問核機制提出的問題涵蓋審核過程中關注的近40個方面的問題,包括投資者投資判斷時關注的重要事項。
例如,發行人的行業排名和行業數據、主要供應商和經銷商其概況發行人的環保情況、發行人擁有或使用的商標和專利等知識產權情況、發行人的違法違規事項、發行人涉及的訴訟仲裁事項、發行人的關聯交易、發行人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發行人的銷售收入、成本、期間費用、存貨、固定資產和應收賬款等主要財務指標等。
而這40個問題,在此前的保薦人盡職調查中得到的結果不盡如人意,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其中出現問題較多的是重要關聯方和重大訴訟事項的盡職調查。
權威人士指出,問核機制并非簡單的“簽字”程序,其直指保薦代表人對于項目盡職調查的真實情況。
“問核機制要求保薦機構進行獨立核查,并采取走訪、由有關機關出具確認或證明文件、通過央行企業征信系統查詢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核查,確認發行人符合法定發行條件,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
此外,問核機制將與保薦機構和保代的考核評價掛鉤。“審核人員將對問核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考核和評價的依據之一。”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