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捷 曹詠 上海報道
真相已浮出水面。
本報6月23日獨家披露國泰君安期貨龐大做空資金中存在國泰君安證券身影后(詳見《誰在“空頭大本營”里放空?國君期貨高賣空量之謎》),記者試圖通過進一步追蹤采訪勾勒出國君證券資金進入期市途徑。
24日,國君證券資產管理部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他們確實在股指期貨上市初期為定向資產客戶開立了一般法人與自然人賬戶,并且在4-5月間進行了期現套利交易。不過,該人士并不認同此舉有“違規之嫌”。
“《證券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在4月24日才正式公布,中金所的《特殊法人機構交易編碼管理業務指南》也是5月7日公布的,而我們開戶時間在4月16日前,我們的開戶不能算違規,而是‘無規可依’。”該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相關規則發布后,國君證券立即著手申請交易編碼,但同時,國君資管部并未退出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至6月18日正式拿到交易編碼,產生了兩個月的“灰色地帶”,這也正是爭議的焦點所在。
插隊入場
4月16日,中金所第一批股指期貨合約正式掛牌交易。此后,數個國泰君安資產管理總部客戶便分別以自然人和一般法人的身份,開設了各自的股指期貨賬戶,簽署相關協議后,這些賬戶便轉交給國泰君安資管團隊進行打理。
按照該公司說法,資管部門與其客戶有過較為深入的交流,一些客戶對參與股指期貨頗為“熱情”。
“由于沒有具體指引出爐,我們就按照一般的券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與客戶簽訂了協議,雙方約定了義務與職責,并以客戶名義開立了股指期貨一般法人和自然人賬戶。”上述資管部相關人士告訴記者。
該人士表示,這些賬戶,他們是按照證監會原有的定向資管業務細則去理解、操作。其中包括雙方簽署委托協議,明示風險責任,并對實際操作中的具體細節,如持有股指期貨的風險敞口比例等予以限制。
然而一周之后,證監會正式公布《證券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明確準許券商定向和限額特定資產管理業務可以靈活的采用各種投資策略進行股指期貨交易。
5月7日,中金所也正式發布了《特殊法人機構交易編碼管理業務指南》,其中規定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需向中金所申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正式規定出來后,我們就按規矩辦事了。”據該人士表示,國泰君安資管部隨后便與客戶根據證監會的要求進一步修訂并細化了資產委托協議,并著手向中金所申請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的交易編碼。
6月18日,國泰君安正式從中金所拿到了編號分別為“600000”和“600001”的交易代碼,為首的“6”代表券商資產管理業務。
這期間,滬深300指數從3356點(4月16日)跌至2696點(6月18日),累計跌幅達到19.7%。在此期間,股指期貨與現貨指數間一直呈現高度升水狀態,套利機會層出不窮。
“我們定向資產業務做的不是投機,而是套利,如果這波套利行情不抓住,客戶也不會答應。”據該相關人士透露,國泰君安資管部并不只為客戶開立了股指期貨賬戶,而是有現貨股票賬戶與之對應,“我們操作手法就是賣空期指,買入數量匹配的現貨,包括一攬子股票與ETF指數基金”。
據期貨業內人士估計,在4、5月期間的期現套利行情中,套利資金的年化收益率超過20%。
兩個月的灰色地帶
值得注意的是,在“按規矩辦事”的同時,國君資產部并未退出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而期指賣空的倉單也頻頻出現在國泰君安期貨公司的持倉席位上。
國泰君安人士承認,即使在監管部門相關細則出臺后,早前開設的這部分股指期貨賬戶依舊在按照原有步伐進行交易。
這便是長達兩個月的“灰色地帶”:一邊是國泰君安的提前介入,一邊是相關細則尚未啟動,夾在兩者中間的,則是數個已經開戶并正式運作的股指期貨賬戶。
“從另一層法律關系來說,我們之前跟客戶簽訂的第一份合同也是生效的,我們也是必須要遵守契約的。當時在這個細則沒有出來之前,這兩個月是不是也要繼續履行這個義務?”國泰君安相關人士向記者反問。
“現在我們在對這部分賬戶規范處理,即按照證監會指引去申請新的賬戶,但我們不能在申請過程中就把原來的停掉,那客戶也會跟我們有糾紛。”上述負責人介紹。
“過去的那段時候很難界定的。你說是違規,還是無規可依?當時就是無規可依。”該負責人強調,“而且我們之前所有的合同,都向證監局報備過,也跟監管部門有過溝通,他們回答說沒問題,現在沒這方面規定,你們可以先做著。”
另一項不可忽略的原因,則是股指期貨起步初期普遍存在的套利機會,也在誘惑著國泰君安“插隊”入場。
“為什么我們一開始就要做,這么急著往里面去?5月份的時候期貨合約和現貨指數價差曾達到100點左右,我們的客戶也都知道,(股指期貨市場)進去得越早越好。”國泰君安人士承認。
本報記者了解到的最新信息顯示,在拿下首位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股指期貨交易編碼后,國泰君安再度把目標瞄向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我們已經設計好了專門進行股指期貨套利的集合理財產品,等時機成熟便可申報。”該公司內部人士透露。
但截至目前,部分新近申報的集合理財產品并沒有在條款中加入“股指期貨交易”內容。
“監管層態度很謹慎,我們擔心過早加入這項不利于產品的批準。”滬上一券商資管人士透露。